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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茂公司
规范执行程序
休假管理制度
编号 编制 修订 批准 日期 〔2013〕和茂公司 人 字00X号 人事部 第一次起草 2013年11月
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3〕和茂公司 人 字00X号
休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一) 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持公司正
常工作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 人事部负责制定并执行本休假管理制度。
二、 假期类型
(一) 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所有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公休日(每周日),休假的具体安排遵照放假前公司的具体通知。 (二) 其他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含产前检查、产假、哺乳假等)、年假、工伤假、丧假、公假等。
三、 请假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 员工请假须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报人事部备案;所有休假申请均须经人事部核定并登记相关内容。 (二) 请假的审批手续:员工休假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填写请假相关信息后,按照批准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告知本部门考勤员休假信息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急诊或意外事件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或致电直接上级请假,并于返岗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 请假的批准权限:
审批人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1-2天 --- --- 分管领导 1-2天 1-2天 --- 总经理 3天以上 3天以上 审批 部门员工 部门主管 经理以上 (四) 续假的审批手续: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岗,须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假期到期无故不返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 员工休假期满,应在到岗当日销假。 (六) 其它注意事项:
1. 员工请假前应了解确认本人享有的假期天数。如所请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获上级批准离岗,超过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2. 核准或审批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不予准假、缩短假期或要求员工改期休假。
3. .除确因病或不可抗力事件外,员工未办妥请假手续先行离岗,或未办妥续假手续而不返岗工作,均视为旷工。
四、 假期种类及规则
(一) 病假
1. 员工因患病、非工负伤或生理原因,在医疗期内需要病休的,可请病假。病假申请的最小单位为半天,超过4小时以上(不含4小时),按1天计。
2. 病假分为全薪病假和扣薪病假,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病假期间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3. 全薪病假:原则上每月全薪病假不超过1天(含),每年不超过6天(含),同时应提供医疗证明。超过员工当年度应享受全薪病假的情况下:
A. 如有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诊断证明,即按扣薪病假处理; B. 如无上述医疗证明,经批准可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扣薪病假:原则上每月扣薪病假不超过3天(含),每年不超过18天(含),同时提供医疗证明,扣薪比例为50%。超过则按事假处理。 (二) 事假
1. 事假申请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当天超过7小时(不含7小时),按一天计。
2. 员工因私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可请事假,请事假须提前1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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