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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1)早期(初现)征兆:在事故起因物开始启动后初现的迹象,如结构杆件的初始变形、土方的初始开裂、滑动等;
2)中期(发展)征兆:早期征兆的发展与扩大迹象,如变形迅速发展、裂缝显著扩张、局部土体开始移动、坍塌等;
3)晚期(临发)征兆:在事故发生前,原有状态面临突变的迹象,如即将发生断裂、折断脱离等险情,预示事故即至。
由于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地加以消除,就有可能引发事故,而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因此,对于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一切大小隐患,都必须及时、认真和彻底地予以消除和解决。对于施工过程出现的事故征兆,要分清其出现的阶段,并采取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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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
3.1 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概述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就是以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要求为核心,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探索施工安全的内在规律性,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安全保证措施,以预防和控制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和防护对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贯穿工程施工的始终,对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及保证。
3.2 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基本对策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针对施工全过程中各种特定工程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安全保证要求,相应采取消除隐患以及警示、限控、保险、保护、排险和救助等安全技术与防护基本措施,同时它也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地连续施工并从而多、快、好、省的完成施工安全生产任务的前提。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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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做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要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面,避免出现相互干扰;合理组织作业人员,合理编制作业面的工种、技术等级;合理安排作业流水线,避免危险交叉作业等。做到既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3)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4)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预防性试验就是对现场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用品等,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定期进行机械强度或绝缘性能等特征的试验,避免“带病”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如混凝土强度试验、电气设备与用具的绝缘试验、钢筋的拉断试验等。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于长期磨损或意外损伤,可造成设备事故,甚至使周围职工受到人身伤害。要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有计划地检修,使其保持在安全运行使用状态,从而确保使用操纵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5)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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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6)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5]。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定义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指为实现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要求,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指导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建筑的生产和服务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所具备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科学指导。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从目前来看, 我国初步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确立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和 “管生产必管安全” 的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式严峻,既有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 基础脆弱的因素,也有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国家缺乏周密、协调和连续一贯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政策和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安全卫生法制建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约束机制等。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也必然要作相应的改革,才能适应新体制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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