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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 电 话:010-67150383 传 真:010-67150383 联 系 人:王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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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
序号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内 容 规 定 招标人: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项目名称: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采育校区食堂租赁经营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6个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能独立开具餐饮业正式发票。 (3)有饮食行业三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或在北京市大、中学校经营合作单位不少于42 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提供至少2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 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企业注册资金在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招标内容: 为学校内办公人员及学生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冷饮百货等; 第一标段:学生一食堂(基本伙) 3 第二标段:学生二食堂(基本伙) 第三标段:二层食堂(风味小吃) 采购清单:见一览表 用餐人数大约2000人 4 5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未中标单位退还)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层315室 6 截止时间:2011年7月19日9:30时。逾期或未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层315室 7 时间:2011年7月19日9:30时 标前答疑及现场考察:时间:2011年7月5日下午14:30 8 地点:北汽技校采育校区门口集合 5
1. 适用范围 2. 定义
一、总 则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下的服务采购招标。
2.1 “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餐饮服务业公司。 2.3“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餐厅服务及其他各项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具备《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餐饮服务
公司均可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
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标前答疑与现场考察
4.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标前答疑会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
题,并组织投标人对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现场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及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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