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
到2014年底,其它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
2、煤矿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1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
⑵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1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三)变招工为招生
“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企业要努力实现变招工为招生,逐步扩大招用煤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煤炭企业职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其它煤炭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新招从业人员中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达到25%、35%、55%、75%、100%。政策性安置人员,凡不符合拟从事岗位准入要求的,必须经过培训,达到准入标准,方可安排上岗。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真正实现变招工为招生,所有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从业人员第一道关口。
(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高级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
2、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
3、高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
4、中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四、推进措施 1、变招工为招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精神,在 “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入矿制度。要积极扩大各类技校和职校的办学规模,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全员专业技术和技能素质;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训、对口单招、订单培养的方式,培养煤矿主体专业人才;制定措施,采取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不断充实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组织新从业人员和暂时未达标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煤炭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取得毕业证书;从基层区队班组中选拔一大批有实践操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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