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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劳务
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就 隧道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乙方承包范围及包含内容:
1.3.1⑴隧道断面开挖及支护,包括大、小避车洞、下锚段及洞
内由于施工需要的其它辅助坑道;⑵隧道二次衬砌,包括大、小避车洞、下锚段及洞内由于施工需要的其它辅助坑道;⑶隧道仰拱;⑷隧道仰拱填充;⑸隧道找平层;⑹隧道水沟、电缆槽及保温水沟内保温材料填充;⑺隧道水沟、电缆槽盖板⑻隧道清理工作⑼隧道明洞⑽隧道洞门;⑾隧道附属工程,其中附属工程包含项目明确如下:弃砟场场地平整、绿化、复垦,并以实际施工数量为最终依据进行计算;⑿隧道洞口工程,其中洞口工程包含项目明确如下:端墙混凝土、挡墙混凝土、端墙顶水沟、洞口土石方开挖、基底换填、隧道过渡段、洞门衬砌连接筋、洞口边仰坡防护、检查梯。
1.3.2后附:附件2-1《工序劳务单价及包含工作内容一览表》,在附件2-1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工序劳务单价中。
1.3.4附件2-1中的工序划分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定额子目标准划分,不得拆分。 第二条 劳务方式
本合同为劳务协作型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利用甲方的管
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
2.1乙方为甲方 隧道施工提供劳务人员。
2.2甲方负责劳务协作所必须的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安全检查、进度控制、环境监察、主要物资供应、验工计价、结算等。乙方在甲方现场指导、监控下进行劳务工程施工。
2.3在本工程中,采用工序劳务单价承包(含乙方管理费,见附件2-1)。凡附件2-1合同中未明确的工作内容、数量及费用,其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的单价中。
2.4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无论国家和地方政策性等涨价因素发生如何变化,均不得调整本合同的工序劳务单价。
2.5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工程材料见甲方供应材料限额表附件2-2、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3。施工机械、设备待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如数交回,如乙方丢失和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2.6乙方负责提供为完成附件2-1工作内容所需的除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工器具外的其余所有施工用小型工器具及低值易耗材料。
第三条 工序劳务单价包含的内容
3.1本工程实行工序劳务单价(详见附件2-1)承包,最终合同价款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不超过设计量及技术交底量)乘以工序劳务单价确定。工序劳务单价均包含以下内容:
3.1.1人工费、乙方自带的小型工器具、乙方为完成劳务施工任务所需的所有使用费(不含使用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租金)、低值易耗材料费等费用; 人员及机具上、下场调遣费、乙方驻地内标准化建设、场内施工便道修建及保养、库房设置、材料场地设置;自然灾害、停水、停电、待料、政策因素、上级检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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