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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规范
一、培训制度
(一)入职培训:
讲师:人力资源部
内容:1、行业发展史、公司简介(愿景、价值观、员工手册、晋升机制、职务行为规范、用人原则)
2、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二)每月培训:
1、名区域轮流主持
2、对象:交易中心全体人员(①跑盘期②准备期③操单期④成熟期) 3、方式:自愿参加 4、课程安排:
①房地产基础知识、基本概念 ②客户 ③签约 ④交易流程 ⑤营销技巧 ⑥业务管理制度
(三)每季度培训(1次/季度)
1、对象:全体经理人 2、内容: ①风险意识的加强
②日常管理的指引 ③与员工沟通的技巧 ④其他
(四)每年大规模培训(3次/年)
1、公司简介
2、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3、团队精神 4、客户服务 5、职业心态 6、军训:户外展能 7、专业培训:
①房地产基础知识、基本概念 ②客户 ③签约
④交易流程 ⑤营销技巧 ⑥业务管理制度
二、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
1、每周三17:00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
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秘书负责将整理好的《区域经理例会记录》交至副总并发到各与会人员的内部邮箱。
2、每月1日12:00时前,各区区域经理、总监、中央技术部区域督导递交《月工作报告》于副总。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时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季度工作报告》于总经理秘书处。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次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罚则:
1、迟交以上报告或记录,迟交1次,罚款20元。迟交1日以上的,罚款100元。 2、各种会议迟到的,罚款30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600元。 (二)战报制度
1、战报由各区域经理指定人员报送,于次日11:00前发送至交易中心总监秘书指定邮箱,总监秘书在1:30前交至总经理秘书处。未有新战报须发送“今日战报”至上述邮箱。
2、当月最后一天战报上报时必须由区经签字确认,及附当月各分行成交业绩明细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业绩佣金变动的明细表。如遇退单,区域经理需及时调整战报。 罚则:月底日报送的战报需为实际发生的准确业绩情况,否则,将对其区域经理处300元罚款。 (三)报送核对业绩表
1、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5日17:00时前将经理审核过并与客服部核对过的当月上半月(1-15日)结单业绩表(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2、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日晚17:30时前以邮件形式将上月所有结单业绩表(租单、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3、分行秘书必须以合同、成效报告为依据,将经理签字确认的结单业绩表,按公司:“结单标准”及时上报业绩。
财务部在次月1日起进行核对,在次月5日17:00时前将核对无误的结单业绩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分行秘书。秘书应将财务部发送核对后的结单业绩表打印出来,同时电话告知财务部确认,并必须在次日上午12:00时前将打印的财务核对结单业绩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传真至财务部。
罚则:
1、迟交业绩表的,罚款20元;
2、迟交并因此影响业绩提成发放的,罚款100元; 3、直接责任人须进行书面道歉。
三、分行广告管理规定
(一)广告制作:
1、各分行按月做出广告计划表。原则上由分行经理制作广告,经分行经理授权,资深业务员也可代表分行经理制作。
2、广告必须于广告刊登日2天前出初稿,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
若该次广告未提前2天于广告刊登定稿,则取消该分行的广告资格,由另一分行替补,且该分行经理罚款50元。
3、经理校稿时须认真负责,严禁出错。广告刊发后,凡非报社印刷原因,千百万发布信息错误或过时失效的,责任人将按该条款信息的广告成本等额赔偿。
4、广告明细由分行经理统一安排员工轮流制表,制作人员须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定准确、详细,并于广告前一日将明细表复印分发到人手一份(含分行经理),如未按时完成,则取消其本次接听广告资格。
5、分行经理于广告前一日抽查熟盘效果,不熟盘不得接听广告,否则对其处以罚款20元;区域经理要定期对所辖分行广告进行抽查,如发现上述情况,则对该分行经理处以罚款50元/次。
6、各区域经理或总监需承担最终审核本区域广告的责任,避免重盘或错盘情况发生,广告审核一定要区域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若发生错误则区域经理、总监承担相应责任。未经区域经理签字刊发的,由责任人承担广告费用。
7、橱窗广告固定每周日进行更新,秘书负责设计打印。 (二)广告接听、统计
1、接听广告电话以谁先接起(即见绿灯)为准。
2、广告求购、求售情况由秘书负责统计(含夜电)、分析后,并于广告次日12:00前将《日广告效果统计表》;每周一上午将《一周广告效果统计表》;每月月初二号将《月广告效果统计表》交予区域经理。
公司网上放盘,每月15-30日前必须更改一次,由分行经理提供盘源表单,E-MAIL到IT部代为录入。
四、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一)领取制度
分行秘书向行政事务部领取,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名称、领用份数、领用编号、代表签名。
(二)领用制度
1、业务人员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书领取《看楼书》、《业务委托书》、《独家代理委托书》、《收钥匙条》,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名称、领用份数(每种限领5份)、领用编号,使用后将公司存档一联交由行政部文员统一保管,并登记使用份数,如有作废须交回行政文员登记作废份数。
2、业务人员须经自己所在分行的经理同意,方可向秘书领取《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给约》、房屋转让合约》(每次限领一份)。签署完毕后交由经理审核签名确认,方可生效。经理联留存,以备跟进,公司联、财务联由秘书送至总部。
3、遗失处罚:
(1)委托书、看楼书遗失者,每份扣款50元,该款项转入分行活动基金帐户,并附解释信一封。 (2)《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合约》、《房屋转让合约》等文件资料遗失的,责任人应在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罚款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报送及备案制度
1、合同、成效报告、交易须知及房产证原件、查档单等资料应于签订合同当日由分行经理或秘书送至法律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分送财务部和客服部作为办文及核算之用。
2、财务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报告与客户结算费用和款项。其他情况说明不具有结算效力。 3、区域经理签成交报告时要核对电脑记录,确认是否为转介。 4、(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请必须经区经签字审批方可办理;
(2)买方或卖方违约情况下,退款金额达到5仟元(含5仟)以上必须由法律部提供相关的
法律建议后方可办理;
(3)退款金额达到8万元(含8万)以上必须由交易中心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
五、奖励制度(见《三级市场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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