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追究相应等级的责任:
(一)对学校的决策、决议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政令畅通的,视情节定为Ⅱ、Ⅲ级责任;
(二)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或有明显越权行为的,视情节定为Ⅱ、Ⅲ级责任;
(三)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不及时汇报、请示的,视情节定为Ⅱ、Ⅲ级责任;
(四)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的,视情节定为?、Ⅱ、Ⅲ级责任;
(五)对本职工作或与其他部门、岗位协作的相关工作,敷衍推诿,回避问题的,视情节定为?、Ⅱ、Ⅲ级责任;
(六)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提高,不熟悉与业务有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流程,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定为? 、Ⅱ、Ⅲ级责任;
(七)粗疏大意,影响工作效果,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定为? 、Ⅱ级责任; (八)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视情节定为? 、Ⅱ、Ⅲ级责任; (九)因主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一般工作延误2个工作日、重要工作延误1个工作日的定为? 级;一般工作延误3-5个工作日、重要工作延误2个工作日的定为Ⅱ级;一般工作延误6-8个工作日、重要工作延误3个工作日的定为Ⅲ级;
(十)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浪费,价值300元以内定为? 级;价值300-1000元定为Ⅱ级;价值1000元以上定为Ⅲ级;
(十一)不按规定要求,造成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遗失的,视情节定为? 、Ⅱ级责任;
(十二)不接受合理意见或建议,导致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定为? 、Ⅱ、Ⅲ级责任;
(十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视情节定为? 、Ⅱ级责任; (十四)应当即办理而故意不办理的,定为?级责任;
(十五)应当给予答复而故意不予答复或答复不完整、不准确的,定为? 级责任; (十六)工作态度蛮横或有意刁难的,定为? 级责任;
(十七)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查看股市行情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行为的,定为?级责任;
(十八)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或有其他造成工作过失等行为,视情节追究相应等级的责任。
第八条 对岗位责任的处理:
(一)属于? 级责任的,对责任人予以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并可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属于Ⅱ级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并可给予记大过至降职处分;
(三)属于Ⅲ级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引咎辞职、解聘处理,并可给予撤职以上处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触犯国家有关法纪法规的,交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四)凡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九条 实行领导问责制,岗位责任人、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被追究П级以上责任的,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其主管上级责任;部门被追究责任或部门负责人被追究Ⅲ级责任的,应追究分管校领导责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威胁、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的; (二)诬陷、诬告他人,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一年内被追究2次以上(不含2次)责任的; (四)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工作的; (五)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减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主动退赔或挽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损失的; (二)采取有力措施,阻止不良后果的; (三)其他应当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按照分级、分类负责的方法实施:
(一)责任追究工作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属于党风党纪、稳
定安全等方面的责任,由纪委、党办、组织部联合查处;属于教学、学术研究方面的,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其他方面由人事处、院长办公室与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校级领导的责任由学校董事会查究;各工作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责任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予以调查和追究;部门内设机构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 级责任由本部门追究,并将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Ⅱ级以上责任按第(一)款之规定,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三)部门不按规定处理或处理不当的,学校可直接处理或变更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 做出处理前,应当充分听取部门或责任人意见;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处理决定做出部门提出申诉,受理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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