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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建设需求与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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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12:37:41

(一)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职责与能力要求

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明确政府首席信息官在政府中的职责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构建其素质能力框架。

1.政府首席信息官的组织地位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电子政务的这种目标定位赋予了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政府官员——政府首席信息官及其领导下的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我国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在经过“一把手”工程的阶段后,在今后的制度安排中,政府首席信息官不仅要具有特殊地位和身份,要参与政府信息化决策,同时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权,以保证政府信息化的良好效果。

2.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职责

政府首席信息官在政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承担多项职责,其中,有些职责具有核心地位。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状况,我国设立的政府首席信息官必须承担如下几项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或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级政府或部门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下级政府、本级政府所属部门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2)组织制定政府信息化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3)监管政府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落实与实施;(4)向上级政府首席信息官汇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情况,为其提供有关决策支持;领导、指导下级首席信息官的业务工作;(5)主持或参与制定下级首席信息官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6)负责提升责任区域内政府或部门甚至行业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能力;(7)参与责任区域内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决策。

3.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能力与素质

政府首席信息官应当是懂管理、业务、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主要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核心能力和素质:(1)宏观管理与战略管理能力。作为政府信息化的决策参与者,政府首席信息官必须具有把握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真正承担起制定与实施政府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和战

略规划的职责;(2)分析与判断能力。在了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同时,把握其最新发展动向;在熟悉公共管理与服务业务流程的同时,把握政府改革发展趋势;在领导政府信息化建设实践的同时,把握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脉络,为政府信息化的理性发展提供保证;(3)协调与沟通能力。在组织内部,要保持与政府信息化决策层、建设者即各职能部门和IT工作团队等方面的良好沟通;在组织外部,要保持与政府信息化的社会服务对象、政府信息化项目合作对象的良好沟通;(4)业务组织与管理能力。一是确定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理念,组织设计电子政务的基本流程与架构,努力实现电子与政务的良好匹配与融合、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开发利用、电子政务管理与服务的协调统一。二是领导、指导(审核)或组织实施规范的项目管理。三是监管办公自动化与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四是提供政府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分析与改革建议,并负责领导、指导和组织信息化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具体管理制度

建立首席信息官的具体管理制度,一方面要以发达国家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已由管理制度和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为参照,同时,还必须符合我国现行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般精神和原则,与现行的人事人才管理体系有制度接口。

1.政府首席信息官的选拔任用

与其他高级公务员相比,政府首席信息官的选拔任用应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首席信息官采用资格(资质)准入模式。即制定各级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资格标准,凡是担任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公务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2)可采取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政府首席信息官。政府首席信息官可以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参加上一层级首席信息官的选拔;而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首席信息官,或其他具有担任政府首席信息官资格者则要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竞争政府首席信息官职位。(3)政府首席信息官应采用聘任制,实行合同任期制。(4)政府首席信息官的选拔任用主体应依从现行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

2.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考核

我国政府首席信息官考核的维度可依据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应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评估和评价标准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质量和水平为基础。具体来讲,对政府首席信息官的业绩考核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政策法规建设、发展战略(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方面的情况;(2)

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尤其是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情况及其权威认证和认可情况;(3)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率与效能情况,尤其是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公众满意度的情况;(4)责任区域内,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管理者与建设者(特别是辖区内首席信息官的素质)的素质提升情况。

3.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培训

为保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专业化和高效能,政府首席信息官应建立有效的职业培训体系。(1)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通用知识与技能的更新,如了解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等;二是通用能力的提高,如宏观管理与战略管理、分析判断、沟通与协调等能力的锻炼和培养。(2)培训的实施:培训的主要管理主体是公务员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首席信息官自律组织等,其具体实施机构主要是有相应资质的高校、培训机构等。

4.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薪酬

当前,首席信息官在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属于稀缺性高级管理人才,其薪酬往往处于整个组织薪酬体系中的较高层级。政府首席信息官薪酬待遇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重点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IT行业或其他领域同等素质人员的薪酬;其他组织中首席信息官的薪酬;同级别公务员的薪酬;政府首席信息官的任用方式、工作职责等方面情况及其稀缺程度。一般情况下,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薪酬待遇要略高于同级别的公务员。

5.政府首席信息官的退出与职业发展

政府首席信息官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离职。续聘或离职除遵从有关法律法规外,主要是以实际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其职业发展来说,政府首席信息官可以通过公开应聘等方式担任政府部门的其他职位,也可以退出政府领域。

(三)政府首席信息官的管理体制

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是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在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管理体制时,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1.政府首席信息官的组织体系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逐步整合现有的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层级分明的政府首席信息官的组织架构,形成“一把手 首席信息官”的电子政务管理模式,具体组织架构如上图所示。图中,国家和省级信息化决策机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最高决策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国家和本省的政府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应标准、规范。各级信息化决策机构下设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其负责人为首席信息官。

2.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责任关系

清晰而有序的责任关系是保证政府首席信息官管理体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责任关系应采取矩阵型结构。中央政府首席信息官直接对国家信息化决策机构首脑负责,参与国家政府信息化决策。省级政府首席信息官直接对省级信息化决策机构首脑负责,参与本级政府信息化决策。同时,上下级政府的首席信息官、上下级政府所属部门之间的首席信息官存在协调与指导关系。中央政府的首席信息官负责协调省级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工作,并指导其工作,负责领导中央各部委首席信息官的工作;省级首席信息官负责协调本省内各市县首席信息官的工作,领导省直各委办局首席信息官的工作。同时,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首席信息官向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负责。下级政府的首席信息官要向上级政府的首席信息官、下级政府部门的首席信息官要向上级部门的首席信息官汇报工作。

3.政府首席信息官的交流机制

政府首席信息官的交流不仅是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保持或提高政府首席信息官素质与能力的重要手段,其机制主要包括:(1)社会交流机制。政府首席信息官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首席信息官之间应建立资格互认制度,实现职位交流。(2)职位轮换机制。一是在人事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一级政府各部门的首席信息官实行交互任职;二是在垂直管理系统或部门,首席信息官的职位轮换中遵从现行的职位轮换规定。首席信息官任职轮转的安排由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在垂直管理系统)的首席信息官负责。(3)联席会议机

制。上级政府首席信息官定期召开由所管辖区域内下一级政府首席信息官参加的联席会议。(4)委员会机制。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首席信息官定期召开由各部门首席信息官参加的委员会议,交流各部门电子政务发展的有关情况,就共同面临的发展问题进行探讨,安排布置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的相关事宜。

[参考文献][1]王长胜.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NO.3[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68.

(作者单位:吴江,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李志更,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电子政务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乔丽娜,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电子政务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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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职责与能力要求 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明确政府首席信息官在政府中的职责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构建其素质能力框架。 1.政府首席信息官的组织地位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电子政务的这种目标定位赋予了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政府官员——政府首席信息官及其领导下的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我国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在经过“一把手”工程的阶段后,在今后的制度安排中,政府首席信息官不仅要具有特殊地位和身份,要参与政府信息化决策,同时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权,以保证政府信息化的良好效果。 2.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职责 政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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