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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由于每个人的角度和思维不同,在概念的界定上往往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在研究家族企业的传承之前,笔者有必要对家族企业的概念、家族企业传承的概念做一个界定,以确保在统一的概念下进行研究和探讨。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不同学者认识家族企业的角度不同,对家族企业的界定也有所不同。目前在学术界还没有对家族企业做一个权威统一的定义,正如Handier(1989)所言:“给家族企业下定义,是家族企业研究者面临的首要的和最直接的挑战”。[1] 因为家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受各国文化背景的影响,同时对家族企业的认识也受人民认知和理解的影响,要给家族企业一个准确和统一的定义是很难的,另外,家族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容和形式都有所变化。因此,在本研究中通过对国内外一些学者对家族企业定义的梳理和分析,总结出本研究的定义,以有利于在共同的定义下进行家族企业传承机制的探讨和研究。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
家族企业的界定比较权威的是美国企业历史学家钱德勒[2]对家族企业的定义,他把家族企业定义为这样的企业: 创业者以及最亲密的创业伙伴掌握着公司的大部分所有权;创业者与主要经营管理者保持着较好的个人关系并且掌握着像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企业高管人员的选拔及配置等重大经营管理的决策权。钱德勒从家族企业的本质特征即家族对家族企业的经营和所有权的控制程度对家族企业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家族企业并不是家族成员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这个定义没有将家族企业的全部外延包括进去。
潘必胜[3]对钱德勒的定义进一步发展和详细阐述,他认为,如果一个家族或
[1][2]
曹德骏.家族企业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J].财经科学,2002(6):54.
小艾尔弗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M].商务印书馆,1987. [3]
刘平青.中国家族企业研究评述[J].发展研究,20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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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该家族企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该家族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时,可称之为家族企业。国外学者往往都是从家族企业外在表现特征的视角进行界定,以下是国外学者对家族企业的界定:
表2. 1 国外部分学者对家族企业定义的汇总
学者
盖尔西克(1998)[1] 哈佛大学唐纳利教授
[2]
定义
所有权掌握在创办企业的家庭成员手上的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满足一下一个或数个的可以成为家族企业:①现任或前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妻子或儿子位居董事要职;②家族关系决定传承经营管理权的关系;③家族成员在公司的职务影响他在家族中的地位④即使家族成员正式参与公司管理,也会时刻考虑公司的利益和荣誉;⑤家族成员以超乎财务的理由,认为其有责任持有该公司的股票;⑥公司与家族的整体价值是统一的;⑦家族成员以公司为平台,决定个人一生的事业发展。
(Donnely,
1964)
英国学者雷丁(G.Redding) [3]
华人家族企业的“标准特征”的十点结论性描述:通常集中于一种产品或一个市场;规模小,组织结构比较简单;严重依赖某一处于主宰地位的人员的集权化决策;所有权、控制权和家庭三者密切重叠;通过人情关系与外界环境相连;通常对利润成本方面的事务非常敏感;通常与从事零件供应和营销等业务的企业有着密切的但又是非正式联系,而这些企业在法律上又是相互独立的;在大规模开拓市场和营销名牌方面能力比较弱;家长制的组织气氛;高度的灵活适应性。这个定义从家族企业的表象特征进行了界定,比较笼统的对家族所有权、控制权和家族关系的论述。
其他一些学者[4]
Barnes、Hershon(1976)认为,家族企业是企业的所有权由一个或一个家庭的成员所控制,并且家庭成员或其后代在经营管理着这家企业;Hollander&Elman,(1988)等人认为,家族企业是由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成员拥有并管理的公司;Lansberg,Perrow,和Roglosky(1988)等将家族企业看成是由家庭成员合法拥有其所有权的企业。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1][2]
盖尔西克等.家族企业的繁衍—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Robert.G.Donnely.The Family Business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uly-Angust.1964. [3]
雷丁(G.Redding).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文化背景与风格(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93: [4]
曹德骏.家族企业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J].财经科学,20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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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学者也对家族企业进行了界定,国内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考虑中国特定的文化,加入许多中国的元素,不仅仅强调所有权还强调经营控制权,以下是国内学者对家族企业的部分定义:
表2. 2 国内部分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汇总
学者 叶银华(1999)[1]
定义
家族企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家族成员或具有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②家族所控制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控制股比率;③家族成员或具有三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长席位超过公司席位的一半以上。
储小平[2]
他认为,应该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都可以称之为家族企业。但是一旦突破了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变为公众公司了。
曹德骏 [3] 家族企业是企业的所有权或所有权的
控制权归属一个或数个家族所有,而且可以将所有权或经营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
他认为众多的家族企业的定义忽略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都能让家族后代接班。也是从动态的视角对家族企业进行了定义,但是对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控制程度没有界定。
鲁亚曦(2001)[4]
家族企业是以亲情为首要原则,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实际的经营控制权为基本手段,以追求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的经济组织。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1 ] [2 ] [3][4]
评述
这种家族与企业的定义精确强调临界控制权时,有比较直观的衡量标准,但是实际上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的影响力渗透在各个方面,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影响力,无形的东西是很难衡量的。
这个定义是从家族企业动态发展的视角,认为家族必须对家族企业拥有必要的股权和经营权,。
虽然较好把握了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家族企业本质,但概括性较强,比较笼统,不能对家族企业有详细具体的区分。
叶银华.家族控股集团、核心企业与报酬互动之研究-台湾与香港证券市场之比较[J].管理评论,1999.2 储小平,李怀祖.信任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3(6):98-104.
曹德骏.家族企业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J].财经科学,2002(6):56.
鲁亚曦.中国家族企业的背景与前景[J].四川改革,2001(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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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族企业传承的定义
晃上对家族企业传承的定义是:家族企业的传承是一个过程,是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控制者把所有权和经营权传递给继承者的过程,传递的过程是以继承人加入家族企业开始,以家族企业的原控制者退出企业控制权和继承人掌握企业经营控制权或所有权为结束,传递的内容包括家族财产、经营权、社会地位和声望等[1]。
李蕾[2]对家族企业传承的定义是:具有家族家长身份和企业领导双重身份的人把领导权传给继任者,交给继任者去经营管理企业。还进一步认为,家族企业的传承不仅仅是领导权的传承,还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传承:(1)核心传承:事业传递。(2)深层传承:所有权和控制权传递;(3)表层传承:职位传递。
三、本节小结
国外的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的视角去定义家族企业的,也有部分学者是从家族企业的基本的表现特征进行定义的,基本上都是从公司的视角对家族企业进行定义的,外延也比较大,很少考虑家族血缘关系、家族文化等基本特征。国内的大部分学者大部分也是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视角对家族企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是有些学者提出了临界控制权的概念,也提出了家族企业中的家族特征和家族企业建立的依据,但是只是很少的学者对家族企业和公众公司的关系进行了界定。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将家族所有和家族经营控制视为家族企业的两个基本特征是比较合理的。本研究将家族企业定义为,家族企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追求企业和家族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拥有公司绝对或者相对控制公司的股权,并直接或间接参与这家公司的经营控制,而且只要愿意可以将这些所有权或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形式。
本研究认为家族企业的传承是指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家族的掌门人传递给继承人的过程。传承的过程实际上是家族的财产、声望和社会地位的传递过程。这个过程是以继承人进入家族企业为起点,以老掌门人完全退出企业,继承人接掌企业大权为终点。家族传承的持续时间,短则需要3-5年,长则需要
[1][2 ]
晃上.论家族企业权力的代际传递[J].南开管理评论,2002.5. 李蕾.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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