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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2016年07月01日 来源: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
申报材料规定 目录
1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 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 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3 其他事项
2 通用规定和有关说明
3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报材料
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3 规划条件
3.4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6 建设工程验线
3.7 规划条件核实
3.8 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3.9 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3.10 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3.11 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3.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3.13 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 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1.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条件的出具;
1.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出具。
1.2 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1建设工程验线;
1.2.2规划条件核实;
1.2.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1.2.4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3 其他事项
1.3.1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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