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帮助区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体系。 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 标准化建设。 到 2020年, 确保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 3‐10 万服务人口有一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并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 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专家进社区” 工程, 建立社区首诊、 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制订并实施全科医师培养规划, “十三五” 期间, 力争实现 800 名全科医师, 800 名社区护士和 500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形成“小病在社区、 大病到医院、 康复回社区” 的就医新格局。
(三)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 其他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 覆盖城乡 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
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妥善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保问题; 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 学生全部纳入医保范围。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建立城乡 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进一步巩固提高城乡 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体城乡 居民, 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8%以上。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动态筹资增长机制, 财政补助逐年提高, 到 2020 年, 对城乡 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300 元以上, 对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 例达到 80%以上, 城乡 居民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 75%左右, 封顶线 15 万元以上。 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 “十三五” 期末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 将门诊常见病、 多发病、 及重性精神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
范围。 推行儿童白血病、 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供家庭成员看病购药、 疫苗接种、 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 将家庭病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3.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推广社会保障卡, 实现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完善基金征缴、 支出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费用风险分担机制。 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 实现信息共享。 4.完善城乡 医疗救助制度。 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 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四)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
物制度的可及性。 基本药物纳入 XX 市基本医疗保险 甲类目录报销范围。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和补偿政策, 补偿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销售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2.规范基本药物管理。 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 对用药目录、 药品定价、 招标采购、 配送管理实行四统一, 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的监测考核评估制度, 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 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五)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项目为城乡 居民统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6年起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确保不低于 25 元, 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适时调整, 使城乡 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全面落实妇幼安康项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