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2018年商务执法工作要点
(三)督导总结(2018年12月- 2019年1月)。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成效经验,分析问题不足,进行督导交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报送工作情况。
五、检查内容
检查分为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备案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二)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所填报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四)是否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五)是否存在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情形;
(六)是否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 (七)是否履行检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附:检查通知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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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检查通知
(书面检查)
文号
(企业名称):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你司遵守《备案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书面检查。
根据《备案办法》第二十条,“检查时,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阅或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如实提供”,现请你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到(具体地址)提交如下材料:
(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根据《备案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如你公司对检查不予配合,我(单位)将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8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商务部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通报工商、外汇、海关等相关监管部门,并根据《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单位)(具体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检查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9
(检查机构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检查
通知
(现场查验)
文号
(企业名称):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拟于 年 月 日对你司遵守《备案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查验。
根据《备案办法》第二十条,“检查时,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阅或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如实提供”,现请你公司准备如下材料备查:
(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20
根据《备案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如你公司对检查不予配合,我(单位)将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商务部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通报工商、外汇、海关等相关监管部门,并根据《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单位)(具体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检查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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