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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第一章 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
1、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是指项目公司组建以后,项目公司对项目主体或专业工程进行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
3、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工作应先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项目公司研究审议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4、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招标,不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招标结果应在项目公司审议通过后先报业主批准。 6、招标结果经批准后,项目公司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 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
1、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是指施工单位中标开始施工后,项目经理部对非主体或专业工程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保证队伍、材料、设备质高价低而确定。
3、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应由项目经理部计划部门事先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进行招标。
4、施工非主体或业务分包队伍、重要材料、设备招标结果应报项目公司批准认可。
5、如情况特殊,项目公司可以直接指定分包单位、重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或者给出名录库。
第二部分 项目报批与报建
第一章 初步设计报批
1、项目工可批复后中标承建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其设计、咨询单位招标工作由其项目管理公司负责。
2、项目管理公司应根据设计、咨询合同对设计、咨询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审查设计、咨询工作计划,定期听取设计、咨询单位汇报,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中间审查等。
3、初步设计完成后,项目公司内部即可组织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公司有关人员、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4、项目公司在内审完成后即可将初步设计成果报业主请求审查批准。 5、业主收到初步设计后应尽快行文将文本报有权审批的发改部门审批。 6、批复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作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的依据。 第二章 施工图设计报批
1、施工图设计、咨询单位由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解决。
2、项目管理公司应根据设计、咨询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咨询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审查设计、咨询工作计划,定期听取设计、咨询单位汇报,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中间审查等。
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公司即可组织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设计进行完善并进行设计交底。
4、项目管理公司在此基础上将施工图设计报业主转报行政主管部门(审图办)进行审批,或按照地方规定报咨询部门出具咨询意见。
5、未经审批或出具咨询意见的施工图设计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第三章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与批准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管理公司应当到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项目管理公司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2)、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负责人; (4)、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5)、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审查合格证书; (6)、其他资料。
3、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受理。 4、项目管理公司领取审批文件。
5、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即开始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 第三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
第一章 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
1、开工前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完善施工图设计,贯彻设计意图,确保施工顺利的重要步骤。
2、施工图会审应在设计交底之前,由项目管理公司先将图纸发放给监理、施工单位接阅读审核,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集中会审,提出并汇总审查意见并提交给设计单位。
3、施工图会审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理解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意图和设计思路;
(2)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并进一步优化;
(3)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深度是否满足指导施工要求;
(4)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有差、错、漏、碰。
4、设计交底在施工图审查结束后,由项目管理公司主持进行。 5、设计交底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1)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思路;
(2)对一些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关键部位作重点解读;
(3)解答施工、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6、设计交底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负责编写会议纪要下发至项目管理公司、监理、施工单位。同时完善施工图设计,由项目管理公司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7、相关会议议程见会议制度一章。 第二章 监理规划审查
1、监理单位中标后,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总监办应当编制监理规划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查。
2、监理规划应在投标书中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编制。 3、监理规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总则(目标、组织、范围、内容、依据、程序、制度); (2)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3)合同、安全、环保管理; (4)组织协调; (5)质量验收与评定; (6)缺陷责任期监理。
4、项目管理公司接收后,应及时安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按照审查意见完善后的《监理规划》是后期监理工作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6、监理规划审查会议议程见《会议制度》相关章节。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本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指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用以指导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综合性文件。
2、施工单位应当在中标进场后开工前,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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