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御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第一时间汇报公司安全办公室,配合安办处置事故后续工作;涉及对外协调或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的事件,同时汇报公司运行协调办公室处理;
? 卸料平台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无故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他不相干
的工作,公司安全办公室及运行协调办公室将负责予以监督;
? 卸料平台保洁协管人员不得故意刁难垃圾车辆的正常作业。不得纵容、
默许或者故意隐瞒垃圾车辆的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五、 垃圾车辆及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 由于车辆作业时间的不均匀,及御桥厂卸料平台空间有限,为确保作业
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御桥厂将在地磅进口闸机处通过技术措施,设置车流量控制。原则上进入厂区的垃圾车辆不超过5辆,一旦进口闸机计数达到5辆,所有垃圾车辆必须有序在闸机外排队等候进入,垃圾车司机不得强行闯入厂区,不得擅自开启闸机;
2、 进入厂区垃圾车辆不得使用远光灯,特别是在车辆交汇的高架桥上下坡
道、卸料平台区域;
3、 进入厂区车辆必须服从平台保洁协管人员的统一指挥,车辆司机不得抢
道,不得插队,厂区内限速行驶;
4、 垃圾车辆应严格按照车辆额定载重量装载垃圾,严禁超载作业(装载率
≥1.3);
5、 垃圾压缩车辆必须在平台制定区域排放垃圾渗沥液,严禁在平台上随意
排放渗沥液;
6、 垃圾车辆不得装载建筑(装潢)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或政府明令
禁止的危险废弃物运至御桥厂焚烧处置;
7、 垃圾车司机不得随意将垃圾倾倒在平台上(特殊情况下须征得平台保洁
协管人员的同意),离开泊位时,必须关闭后箱门及放水门(压缩车)或箱体已完全复位(拉臂车);
8、 进入厂区垃圾车辆必须保证车辆设备完好,制动性差,垃圾随处飞扬,
渗沥液到处撒,车牌号残缺破损等行为严禁进入厂区作业;
9、 垃圾车辆IC卡必须一车一卡,并且安装规范就位。严禁一卡多车,冒
用他人IC卡进入厂区作业。
六、 监管考核办法
1、 垃圾车辆不听指挥,强行闯卡,或车辆车况未达到正常作业标准,造成
我公司设备、设施损坏的,我公司将依据设备(设施)的价值提出赔偿要求,并通报废管中心处理;
2、 车辆使用灯光不当,造成车辆或人员损伤的,由交警部门认定后处罚,
我公司同时将通报废管中心处理;
3、 不服从平台保洁协管人员管理,随意插队、抢道,平台上随意排放渗沥
液,我公司将根据视频录像通告相关运输单位及废管中心,二次及以上者,我公司将提请废管中心暂扣或吊销该车的IC卡作业资格;
4、 垃圾车辆随意在平台上倾倒垃圾,平台保洁协管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员
将垃圾清理干净,我公司同时将通报相关作业单位及废管中心处理; 5、 垃圾车辆偷运建筑(装潢)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或其他国家法律
禁止的危险废弃物至御桥厂,发现后我公司将第一时间通报废管中心处罚;
6、 发现垃圾车辆超载运行(装载率≥1.3),第一次我公司将通报各相关作
业单位,第二次发现后通报废管中心,如发现严重超载情况(装载率≥1.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同时通报相关运输单位和废管中心处理。
七、 各垃圾运输单位务请严格遵守御桥焚烧厂的相关规定。御桥厂运行协调办
公室负责《监管办法》的具体实施,及与各相关运输单位,废管中心的沟通协调。
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五:可燃工业废弃物清运明细单 清运单位 清运日期 清运车辆车号 概估废弃物重量(公斤) 清运司机签名 产生单位 签名确认 御桥厂地磅人员签名 产生单位名称 废弃物种类说明 注意:御桥厂地磅人员应确认本明细表已填写完整,方可将”通用”工业废弃物过磅卡交付清运司机刷卡过磅。
附件六 可燃性工业废弃物产生清运月统计表( 年 月) 产生单位 清运单位 处置单位 浦东御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填表日期 清运合同编号 处置合同编号 废弃物种类 说明 日期 清运重量(公斤) 废弃物种类 说明 日期 清运重量(公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浦城公司填表人 产生单位审核人 产生单位负责人 (本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交还浦城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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