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规划篇)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4 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及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 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防灾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 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 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 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9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
10 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1 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镇的各项主要用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2 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3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3.4.4 强制性规划内容
1 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资源、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2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3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的控制原则和规定。
5 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和地下空间资源的导控;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6 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3.4.5 规划成果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3.4.6 规划修编及局部调整
根据城市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际需要,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修编或局部调整。
3.5 近期建设规划
3.5.1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步骤,是城市近期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提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安排的意见。 3.5.2 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原则上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 3.5.3 规划内容 1 强制性内容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2) 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4) 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防灾工程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5)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6) 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等的环境综合治理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 指导性内容
1) 提出城市广场、主要城市出入口等的环境综合治理和建设意见。 2) 提出旧城改造、城中村、新城市发展区等城市重要地区的近期建设措施。
3)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的指导性内容。 3.5.4 规划成果
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3.5.5 实施计划及规划调整
1 城市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以制定年度的规划实施计划(含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 城市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调整近期建设规划。
3.6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
3.6.1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指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有关专业的规划,部分专项规划也可以在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专项规划应相互协调。 3.6.2 规划期限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3.6.3 规划内容
专项规划内容主要包括: 1 城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 城市居住用地专项规划; 3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4 城市工业用地专项规划; 5 城市仓储用地专项规划; 6 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 7 城市对外交通专项规划; 8 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 9 城市园林绿地专项规划;
10 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环卫、消防等城市设施专项规划; 11 城市防灾设施专项规划; 12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 13 城市水系专项规划; 14 全市性宏观城市设计。 3.6.4 规划成果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其深度要求参照城市总体规划。
3.6.5 规划调整
根据城市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城市规划部门或专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规划进行修编或局部调整。
第4节 分区规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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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4.1 分区规划阶段
包括:片区发展规划、分区规划、建制镇(中心镇)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
4.2 片区发展规划 4.2.1 规划任务
片区发展规划是对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在不同发展片区的深化落实,确定各片区的协调策略与规划行动纲领,使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之间更好地衔接。 4.2.2 片区划分
广州市分为花都片区、南沙片区、从化片区、增城片区、都会片区,根据各片区的实际发展需要,可分别编制片区发展规划。 4.2.3 强制性规划内容
1 确定片区的功能、发展目标。 2 建设人口及用地规模。
3 确定包括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六线”控制体系的框架:
1) 根据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控制界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划定紫线,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政策。
2) 原则确定片区综合交通系统,划定红线,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政策。控制道路及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并限定各类控制线沿线建(构)筑物的设置条件。
3) 原则确定生态绿化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制定各类绿地的规划控制政策。 4) 原则确定水域及相关控制范围,划定蓝线,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政策。
5) 原则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系统规划,划定黄线,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政策,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6) 原则确定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及结构性控制要求、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划定黑线,按土地利用与保护方式、开发强度划分政策区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引导和控制政策。 4.2.4 规划成果
片区发展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含电子文件)。 4.2.5 规划调整
根据城市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可以对片区发展规划进行规划修编或局部调整。
4.3 分区规划
4.3.1 规划任务
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行政区划划定规划范围,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的配置作出进一步规划安排,为城市规划管理以及编制下层次规划提供依据。 4.3.2 规划范围
都会区应结合城市行政区划划定规划范围;都会区的建制镇(中心镇),应当纳入分区规划;都会区外的行政区、特定管理区和县级市、重要地区、主要建成区根据需要可编制分区规划。 4.3.3 强制性规划内容
1 土地利用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内容包括:
1) 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和《广州市用地分类标准》确定分区内用地的使用性质,划分到中类。
2) 确定市、区、街道(镇、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规模及其用地范围。
3) 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广场、社会停车场位置、规模和控---!!!!!!----------------------------------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制范围;确定主要交叉口的形式、控制点标高和坐标以及基本交通组织方案。
4) 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系统、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
5) 确定主要市政基础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确定市政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敷设方式和服务范围。
6) 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内容。
2 建立包括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六线”规划控制体系。划定适建与不适建的用地界限,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
3 划定城市规划管理单元并提出强制性控制要求。应综合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划定城市分区的规划管理单元,形成规划分区——行政街道——规划管理单元三级层次结构。 4.3.4 规划成果
分区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4.3.5 规划调整
因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按程序对分区规划作出修编或局部调整: 1、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分区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2、经国家、省、市批准设立的重大项目的需要,对分区的功能与布局产生较大影响的; 3、在实施城市建设中发现分区规划有明显缺陷的;
4、在对分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讨过程中,因公众重大利益的需要。
4.4 建制镇(中心镇)总体规划
4.4.1 建制镇(中心镇)总体规划的规划任务是落实上层次规划提出的各项规划要求,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三区”、“六线”的规划控制体系,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及空间布局结构,统筹安排城镇各类用地,合理配置基础设施。
4.4.2 广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中心镇)应制定建制镇(中心镇)总体规划。 4.4.3 规划内容 1 强制性内容
确定城镇用地规模、发展方向,提出土地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土地置换和整理要求,确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划定中心镇镇域整体范围内的不准建设区、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的“三区”范围及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
确定城镇主要道路的走向,站场、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位置等,划定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
确定主要水系、岸线控制要求,以及防洪标准和防洪堤走向,划定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 确定区域绿地、环城绿带、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必须严格控制和保护地域的用地界线和控制要求,划定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
确定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及其它重要历史地段的控制范围和保护措施,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确定变电站、燃气储气罐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水厂、发电厂、电信等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的规模、位置和用地界限或通道,划定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
确定城镇行政、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和强制性规划要求。
2 指导性内容
统筹安排城镇行政、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布局指导原则。
制定旧区改建、村庄迁并、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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