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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排水泵房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总 工: 安全 副 总工: 生产副总助理: 通风副总经理: 机电 副 总工:
安 监 处: 技 术 科: 调 度 室:
通 风 区: 机 运 区: 编 制 人:
二0一三年九月三日
会审意见
主排水泵房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作业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由于主排水泵房内管路,需要除锈上漆。作业需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二、施工组织:
使用地点:主排水泵房。 使用时间:9月4日~14:00---22:00 现场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 现场瓦斯员: 三:安全技术措施:
1. 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QBZ-80开关。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管理制
度:接线时检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经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接入电源线,盖好上盖。
2. 不得带电,接、拆电源线;线必须牢固可靠;调压设备必须封装不得
有明接头。
3. 使用者必修携带合格的便携式瓦检仪。
4. 由通风区配备瓦斯员检查作业地点内的瓦斯含量,作业地点附近
20米的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使用。
5. 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头脑清醒,班前不得喝酒,服从施工、安
全负责人的指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6.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保护用品。
7. 作业时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8. 作业人员要做好自保工作,相互提醒,相互关照,安全员要严把
安全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9. 施工负责人负责本工程工序及进度,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施工
负责人统一指挥。
10.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清点工具。
11. 作业完后非防爆电动工具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机运区 2013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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