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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科技化之路,建数字化警务
——浅谈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近年发展迅速的一门信息技术,是将地图信息数字化,由计算机来处理这种“空间”信息的系统。它是以公安信息网络为基础,以警用电子地图为核心,以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服务于公安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和决策支持的可视化为目标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是地理信息技术与公安信息系统相结合的产物,是公安信息化的高端应用,可以有效地拉动公安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实现部、省、市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
我国警用地理信息应用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地由信通部门牵头所建立的一些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大多都是以建立全局统一的共享警用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和开展综合性GIS 业务应用为目标,无论是在系统规模还是在系统功能上,相对于以往的单一GPS指挥调度应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与国外相比,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们 国内现阶段所开展的GIS应用大多还只是浅层次的,整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GIS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尚不是很成熟、应用范围不是很广,在日常警务管理、犯罪分析与预防、指挥决策等警务实战中所发挥出的作用仍有限。 但也应看到,正因为我们起步晚,一定程度上我国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存在有一定的后发优势:一是目前GIS 软件自身的功能越来越完善,更有利于业务应用功能的开发实现;二是经过近几年
来公安信息化建设,各地都已建设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硬件设施,并积累了大量的业务信息,为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和业务数据基础;三是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视,公安部信标委也在通过制定标准、组织标准宣贯和 经验介绍等形式,在积极引导推动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应用的开展;四是还有国外同行和国内兄弟单位在该领域的探索经验可供借鉴等。所有这些,对我们各地开展警用地理信息建设应该是很有利的。
国内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
1、基于地理信息的犯罪分析向更智能化的
空间分析发展现有的商业GI S 系统所提供的统计与空间分析功能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对各行业都适用的大众化功能。但警务执法工作作为一个全新的应用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还需要基于犯罪学、犯罪地理学、社会学、神经网络等方面的知识,探索开发一些能嵌人到现有的G IS 软件包中的专用的犯罪统计与分析工具、预测模型工具、犯罪预警系统、警务决策专家系统等, 使基于GI S 的犯罪分析向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与其他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 G IS 与包括多媒体、数字通信技术、图像技术、三维可视化、虚拟现实技术、Ml s 系统数据库、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多种信息技术之间的综合应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是将来GI S 应用发展的必然,也是未来警用地理信息应用舞台最显著的一个主题。
3、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发布有关警务信息
目前, 网络已经成为政府机构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而网络地理信息系统(We -bGI S )则使得某些政务信息通过地图这种直观的形式发布成为了可能。警察部门也可以通过网络,基于电子地图向社会发布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警务信息( 如警务办事机构、报警点位置信息, 特定时间段特定路段交通管制信息等) , 以方便群众。另外,警察部门还可以通过将一部分不是很敏感的犯罪数据放网上发布,促进犯罪预防和侦破工作。
新时期如何建设好我国的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1、对基础地理信息要做好获取及更新工作
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首先需要有多源、多比例尺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一般说来,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上级政府机关的协调,从地方测绘单位或规划部门免费获取或者投入一定的资金购买到基础电子地图数据。此外,可能还需要通过协商,从其他委办局或行业获取教育、金融、卫生、固定电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生产单位、水电汽热等其他地理信息来丰富基础数据内容,尽可能减少公安部门自身的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量。
2、对重要的警用地理信息及时进行采集与更新
诸如派出所辖区、警务责任区、巡控区域、巡逻路线、治安乱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ATM 机、通信网络资源、摄像头、消防栓等警务设施分布等一些基础性空间业务信息,是基础电子地图所不提供的。因此,需要开发相应的数据采集工具,由各业务单位按业务分管,
组织基层民警进行必要的数据采集与更新维护。同时,需要建立数据采集更新规范和相应的考评机制,来确保数据采集与更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对于一些非保密的业务信息,如果有条件,也可以考虑委托测绘部门或社会上的一些数据采集公司完成数据的采集和进行定期更新。
3、处理好大量的业务信息在地图上的定位问题
考虑到绝大多数公安业务信息都包含有地址信息,可以利用街道、小区、门牌楼号、单位、标志性建筑物等一些已定位的空间信息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大的标准地址库,然后,通过地址匹配等技术来解决大部分的业务信息上图的问题。对于比对不成功的数据,再辅以人工标图。此外,还需要建立起业务地理信息数据上地图的长效机制,例如,改进原有MIS系统的数据录入模块,来确保新录入的业务数据和变更的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地定位到地图上。 4、加强与公安实战结合,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警用地理信息应用水平,一方面,各地在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尝试,善于结合当地警务工作重点和实战需要,创造性地将地理信息技术引导应用到更多的警务实战领域。另一方面,进行该领域方面的专题研究,建立相应的警用地理信息理论体系,并基于犯罪学、犯罪地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探索开发一些专用的犯罪统计与分析工具、预测模型工具、犯罪预警系统、警务决策专家系统等,为各地开展警用地
理信息应用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 5、建设、完善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相关标准
目前,尽管我们已经组织一些有过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经验的单位制定并颁布了多个行业标准,走出了很好的第一步,但为了更好地推动地理信息 技术在公安行业内应用,还有更多的标准亟待制定,现有的标准,也需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得到更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因此,我们可以在国标和部标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制定有关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数据共享、应用建设等方面的更具体的标准或规范,来更好地规范化本单位的地理信息应用建设。
结语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目前尚是我国公安信息化建设庞大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全新的应用领域。对于任何一项新技术,从认识到应用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G IS 技术在警务应用领域潜在的应用前景和所能发挥出的重要作用, 并不主要取决于G IS技术本身, 而完全取决于各地的警察部门(或各警种)对GI S 技术的理解和自身的想象力。我们只有立足于实际情况和业务应用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想象力, 创造性地将G IS 技术与业务应用结合进来, 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开发的系统具有生命力,并在公安实战中真正发挥出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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