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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设计分包流程
一. 设计分包 1、 积累分包单位。
2、 对拟选择的设计单位,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a)设计范围及资质等级是否满足设计项目的要求; b)设计资源配备情况能否满足要求,包括各专业设计人员的数量、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能力,必要的硬件、软件等;
c)有无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以往设计的类似项目的情况; d)满足顾客提出的特殊要求的能力。
(对不能按要求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再次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可能是合格、保留观察、不合格。对评价结论为保留观察的单位,应在合格设计单位名录备注栏中注明,下次评价时加大力度;评价不合格的设计单位,应及时从合格名录中删除,并发布新的合格设计单位名录。)
3、设计单位必须从合格名录中选择,并考虑设计费用的合理性,设计进度,沟通是否便利等因素。一般项目由设计部或工程部会同市场部门提出选择意见,经市场部批准后选用。
二、合同所涉及的范围
1. 工作内容(由设计部确认,是否满足工作需求); 2. 涉及范围(多媒体、景观、照明等);
3. 我方或甲方其他要求(设计部要求、时间要求、深化要求);
4. 款项(发票是否开具)(总价与付款方式)。 三.分包过程中的管理:
1、分包单位工作时间进度表(及时更新); 2、管理审查方式;
a)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策划文件并确认(由要求部门确认); b)审查设计输入是否符合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尤其是消防,与照明系统重点);
c)审查设计输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设计规范要求); d)监督设计进度和服务,确保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e)根据需要提出必要的设计更改意见,以确保满足甲方的要求,增强甲方满意。
四.付款流程根据甲方大合同另行规定。 五.分包商付款时需提供
1. 甲方验收单(视分包情况而定);
2. 正规发票(提前问财务普通增值票还是其他或内部转账); 3. 发票抬头; 4. 设计交付明细存档; 5. 请款单; 6. 支出凭单。 六.交予财务安排付款。
七.其他备注:如分包单位按照甲方要求改动设计项目,结款时需提供甲方改动项目书面确认单。
市场部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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