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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洼二矿生产电量消耗考核办法
为加强供用电管理,降低原煤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矿井生产用电安全、经济、合理,积极配合宁王煤二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3月18日下发的《王洼二矿节电降耗具体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生产用电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利 副组长:杨 健
成 员:经营科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及电钳班班长 下设电量考核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机电科。 二、生产用电考核办法
1、综采工作面电量考核以吨煤单耗为标准进行考核,吨煤单耗以5.0元为基准,即综采工作面吨煤单耗为5.0元。月度考核时每超出0.01元考核综采队100元,月度考核吨煤单耗降低0.01元奖励综采队100元。
2、掘进工作面用电考核以每米进尺单耗考核计算:其中215041风巷每米进尺以35.63元电费计算,21采区回风下山每米进尺以35.44元电费计算,21采区轨道下山每米进尺以16.0元计算。月度考核时每米进尺电耗每超出0.01元考核掘进队100元,降低0.01元奖励掘进队100元。
3、机、运、通、调度、生产、经营、供应站等辅助生产单位根据矿井每月吨煤单耗综合考核,吨煤单耗以5.0元为基准,月度吨煤单耗超出0.01元考核机、运、通、调度、生产、经营、供应站等单位100元,月度考核吨煤单耗降低0.01元奖励机、运、通、调度、生产、经营、供应站
等单位100元。
三、管理办法
1、机电科每月20号与各单位及经营科人员联合抄取当月实际用电量,签字确认,根据调度所提供各单位当月生产完成情况,计算各单位当月节(超)情况。
2、抄表、计算及考核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欺上瞒下、不得假公济私,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0元/次。
3、各单位必须确保已安装完成使用的计量装置完好、准确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私自拆封、改线、调整、加封、更换、挪移电表,不得私自拆毁或破坏计量装置,否则已经发现每次考核单位负责人1000元。
4、计量装置如有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科,生产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机电科处理问题,在计量装置故障期间的电量按照上月实际单耗量进行核算。
5、机电科必须建立齐全完整的各生产单位各工作面电量台账,要求台账清晰、准确、一目了然,台账一式三份,机电科、使用单位、经营科各保留一份。
6、用电稽查工作由机电科牵头,成立以调度所、综治、经营科等有关单位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三次)对全矿井上下用电进行稽查。
7、机电科每月召开一次用电分析会,分析当月生产用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上报一次用电稽查考核情况,并建立用电考核台账。
三、其他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016年3月18日下发的《王洼二矿节电降耗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及设备检修时间,制定调荷避峰、峰谷分时用电措施,降低最大需量和高峰电量,提高设备负荷率和用电低谷比,减少高峰运行时间。
2、机电科要做好地面35KV变电所无功补偿工作,确保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3、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好节电工作,增强职工节电意识,确保用电指标的完成。
4、积极引进节电项目,推广应用新型节电技术和设备,合理设备选型,符合节能原则,对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进行逐步淘汰,对清洁高效节电产品要及早推广应用,早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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