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基建3 2018-176)(1)
国网(基建/3)176-201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 本办法按照初步识别、复测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安全风险评价法,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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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 施工单位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单位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监管责任,工程建设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保证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四级风险信息,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第八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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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检查、评价、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和所属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三级及以上风险信息,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见 附件2,下同)。
(四)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四级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对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建设管理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四)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十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风险管理要求,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风险识别、评估清册”(见附件3,下同)开展风险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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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二)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进行作业风险交底。
(三)审批“风险识别、评估清册”的三级及以上风险。 (四)监督检查风险识别、复测评估和预控措施编制及落实工作,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五)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信息。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临近电情况等)纳入设计文件,向监理、施工项目部交底施工安全作业风险。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的措施建议。
(三)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技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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