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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签发人: ×××
实施日期:二OO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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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合成氨为主的化工企业,该企业制订的总体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附件中的诸如合成氨生产、液氨贮槽区、热电厂锅炉等典型重点设备事故应急救措施对指导相类似的中小企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目 录
概述
公司基本情况
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分布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装备和信号规定 应急救援 培训与演习
有关规定和要求
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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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OO五年三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概 述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能够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事故进行事先预测,当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属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情况,修订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通过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养一支训练有术的救援抢险队伍,制定科学正确、重在实用的应急响应方法,以便在发生重大化学事故时,快速反应,组建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保障员工和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重大化学、火灾事故损失。
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通过事故防范和建立有效的应急程序,明确承担救援的人员和队伍的分工,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使任何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能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引导职工和周围群众防护和疏散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达到预防和减灾的目的。
三、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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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危险化学品名录》 8、《重大危险源辨识》 9、《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1、《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化工总厂整体改制基础上,由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江山化工总厂等六个法人发起,于1998年共同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其前身江山县化肥厂创建于1979年,经过二十多年的挖潜、改造和开发新产品,从原先年产3000吨合成氨的小氮肥企业发展成为拥有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热电联产等多领域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拥有资产4.0亿元,员工近8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多人,有3个生产厂,1个维修中心,生产厂以“四班三运转”方式连续作业,每个化工大轮班员工人数约125人。
公司是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及“十五”期间浙江省培育发展的100个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及骨干企业之一。曾先后荣获全国化工安全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先进集体、2001年度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优秀企业、2002年度浙江省管理信息化先进企业、2002年浙江省质量管理奖等荣誉称号。分别于2002年5月和2003年8月通过了ISO9002和ISO14000体系认证。2003年被省经贸厅、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九部门联合确定为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2003年3月,公司通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继续列入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胺(MA)、合成氨、甲醇等生产装置和自备热电站。生产过程全部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二甲基甲酰胺(DMF)和甲胺(MA)产能规模居世界前列,其中主导产品DMF产能达12万吨/年,装置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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