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0.04版本新功能操作说明
2.可分别按照考评部门查询和按照被考评部门查询。
3.2.4. 绩效分析报告 (1)绩效分析报告页面 【适用部门】:总局绩效办。
【功能介绍】:对总局机关考评、总局考省国税局系统指标、总局考省地税局系统指标按月进行成绩汇总,并生成月度绩效分析报告。 【操作流程】:
1.点选“查询分析—绩效分析报告”,选择考核年度、考核月份,点击“查询”。
(模块界面)
2.点击“生成报表”,选择考评打分时间——起、止;选择加减分生效时间——起、止,点击“保存”,即可生成全部十张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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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报表数据时间所属期)
(4月份总局机关共性指标考评成绩表)
“重新生成报表”:可对已生成的报表和已提交的报表,个别数据发生变化后,单个报表重新生成。
“提交”—“生成WORD”:全选报表“提交”后,点击“生成WORD”,系统自动生成本单位绩效考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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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4月分绩效分析报告)
【补充说明】:
1.除表4、表7、表10外,其余表中显示指标名称为生成报表时选择的考评时间段内的当期已考指标,分值显示为当期时间段内最后一次考评打分分值。即:当前查询的为4月总局机关共性指标考评成绩,考评时间起为:2016年4月1日,止为:2016年4月30日,显示的三级指标名称为4月1日至4月30日内已考评的指标,分值为4月1日至4月30日内最后一次考评分值。其中,分值为空的表示为失分为“0”;当期某指标未完成全部考评的情况,则未考评部门的单元格内显示为“未考评”;
2.“生成报表” 一次性生成全部十张报表,且“提交”之后,不可再操作;考评打分时间——起、止日期可根据实际考评设定,应为上次考评结束的次日到本期考评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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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新生成报表”用于单个报表内数据发生变化后,重新生成新的报表。本功能在“提交”后,可反复操作。
3.3 绩效反馈 3.3.1. 被考评单位申诉
【适用单位】:总局、省局、市局、县局被考评单位联络员。 【功能介绍】:被考评单位对指标(加减分)考核情况进行申诉。 【操作流程】:
1.点击“绩效反馈-被考评单位申诉”,选择“考核年度”、“方案类型”、“方案名称”,点击查询。
2.点击“新增”弹出对话框,“申诉类型”选择是对指标申诉或对加减分申诉,填写申诉内容、申诉理由,选择受理单位,上传附件,点击暂存可以再修改,点击提交则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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