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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骨折人员,急救时应将骨折肢体进行临时固定,限制骨折断端活动。防止骨折周围组织(主要是血管、神经、肌肉等)的继发性损伤,减少疼痛。常用固定工具是木制夹板:紧急情况下无夹板时可用能找到的木板、塑料板、硬纸板、木棍等;有条件者可用新的固定器材如颈托、多功能夹板、充气夹板等。
固定前应先检查病人的呼吸、循环等生命特征,检查有无伤口,并给予止血和包扎;固定时在皮肤与夹板之间应垫上敷料或毛巾等软物品。固定夹板的紧张程度。以下是不同部位的骨折固定方法:
(1)锁骨骨折:先用棉垫或敷料垫于两腋下稍前部位,将三角巾折叠成带状,两端分别绕两肩,在背后成8字形,拉紧三角巾的两头打结,使两肩尽量向后张。
(2)上臂骨折:用三个与上臂长度相似的木夹板,放在患臂外侧、内侧和背侧,用绷带和夹板的上、中、下各进行绑系固定;再取适当的宽绷带将前臂悬挂在胸前。也可用一条三角巾将患臂与胸廓环行敷绑住,在对侧胸部打结;再取另一条三角巾将前臂悬挂在胸前。
(3)前臂骨折:用一条与前臂长度相似的木板夹板,置于患臂的下面,用绷带做螺旋缠绕固定:在用三角巾将伤臂悬挂在胸前,使肘关节成90度;必要时用三角巾将伤侧上臂与胸廓环形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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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腿骨折固定:用一条与身高2/3相似的长度木板夹板,放置于患肢的外侧,用两条三角巾分别在胸廓和臀部做环形绑缚,将夹板与躯干紧密固定起来;再用两条三角巾或绷带分别在膝部和踝部做环形包扎,将下肢与夹板固定在一起。
(5)小腿骨折固定;用两条与大腿等长的木板夹板分别置于环肢的内外侧,用绷带或三角巾在膝关节上、下和踝部绑缚固定,使膝关节和踝关节不能活动。
(6)颈椎骨折固定:将伤员取仰卧位躺在硬质担架上,在肩背部可放置少许垫物,使头略成后仰位,头和颈部不放枕头,但头颈两侧可放中等硬度的物品(如枕或衣服)以固定头颈。
(7)胸、腰椎骨折固定:将伤员仰卧在硬质担架或硬板上,尽量减少椎体活动。在胸椎或腰椎骨折部位可放置薄低枕或棉织物,使骨折部位略伸展位。
5、职业病预防措施
煤矿工人在工作中收到各种职业病的危害。粉尘危害是煤矿的最主要的危害,由于生产环境及生产过程的特殊性,矽肺病和尘肺病是煤矿从业人员的多发病。在平时工作中,我们应注意加强个体防护,坚持适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各设备喷雾除尘设施。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把职业危害预防和事故预防提高到同一层次,确保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6.伤员的搬运 (1)常用的搬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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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人搬运:一般采用抗、背、抱等。也可将伤员放在硬板或担架上并固定好后拖拉。
B、双人搬运:徒手搬运可用轿式或椅式搬运法。如有担架或简易担架,可进行双人抬担架搬运。
C、脊柱骨折伤员搬运:骨折的脊椎骨容易损伤脊髓,不能活动和负重。搬运时应两人或三人用手分别拖住伤员的头、肩、臀和下肢,动作一致地将伤员托起,平放在硬板或门板担架上。决不可一人抱头、一人抱脚的不一致移动。若伤员为颈椎骨折,应有专人牵引和固定头部,然后按脊椎伤员平抬搬运,略垫高颈、肩部,并固定好颈部和头部,防止头、颈扭转和前屈。病人有胸、腰、椎骨折时,应使病人取俯卧位,胸部稍微垫高。
D、骨盆骨折的伤员搬运方法:取伤员仰卧位,两髋、膝关节呈半曲屈位,腘下垫以衣物或被褥卷,两下肢略外展,减轻疼痛。
(2)搬运时注意事项
A、搬运动作要轻巧、迅速、尽量减少震动和颠簸; B、搬运前应做好伤员的初步急救处理,一般要先止血、包扎、固定,再搬运;
C、搬运过程中随时观察病人伤情变化,及时处理。
第十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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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垛都应保持直线。
第六十九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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