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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苏门答腊SUMSEL-5(2×150MW)坑口燃煤电厂 三类部件采购合同
详见合同附件4。
4 标准及语言
4.1 本合同适用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规范、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标准和规
范,以及业主认可的国际标准、规范,或等同的XX标准,具体见合同附件2。 4.2 合同的主导语言为中文,但合同附件2使用英文时,以英文为准。
4.3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双方往来信函、邮件、传真、文件、图纸、资料、标识均应
使用中、英文对照。当需方特别要求时,供方应单独提交英文文件。
5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共计RMB¥ 61.88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该价格为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方为提供所有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包括合同设备自供方制造工厂或其分包商(如有)制造工厂至上海港需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一切安全保护措施费用(含大件运输措施费);包括专用工具、易耗品和备品备件费及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技术文件、设计联络会、工厂见证、出厂验收、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验指导、试运行指导、性能保证试验指导、质量保证、技术服务费用;包括供方人员签证费、差旅费、食宿费、补助费、各项保险费、业主运行人员培训费(如有)、协调(包括与合同设备相关配套设备的全部接口)等费用,并包括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的变化)所需的全部费用。
6 合同文件的构成和优先顺序 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优先顺序如下:
(1) (2) (3) (4) (5)
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件 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署后需方与供方签署的任何协议或备忘录 本合同标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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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供方提交的关于合同标的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 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效力
上述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万一发生歧义,效力按照下列顺序: (1)本合同签署后需方与供方签署的任何协议或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5)本合同标的的招标文件
(6)供方提交的有关本合同标的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7)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7 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受其调整和制约。
8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于2013年8月26日在北京签订,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正本一(1)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一(1)式4份,双方各执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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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
需方: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上海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 邮编:XXX 法定代表人:XXX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电话:XXX 传真:XX
日期:2013年8月26日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XXX 邮编:XX 法定代表人:XXX 开户行:XX民XXX 账号:XXX 税号:XXX 电话:XX 传真:XXX
日期: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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