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四章 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违章率2%以下、使闸、一漏、一箱”制度,不得使用木生活照明线路用符合标准规范的质简易配电箱 的铺设、使用、电缆、电线,按照 检修、拆除过程TN-S系统布线、使中违章或防护用,实施面达100%,不善 铺设及检修电工全部持证上岗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1、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3.1.1、施工前认真对照设计图纸及管线单位现场交底资料,掌握现场管线具体布置情况。
3.1.2、连续墙成槽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旁站,及时了解地下管线情况。 3.1.3、连续墙出土过程中,时刻密切关注周边车辆及施工人员通行情况,避免机械伤人事故。
3.1.4、连续墙钢筋笼起吊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情况,必须派专人指挥吊车起吊钢筋笼。
3.2、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3.2.1、在基坑开挖的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设计的支护结构跟进支护,施作各层楼板的结构。严格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3.2.2、施工前,技术人员认真复核地质资料以及地下构造物的位置、走向,以便有突发事情时,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3.2.3、技术人员根据核实后的资料,并对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确定正确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3.2.4、基坑开挖前应在围护结构顶外侧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流入基坑内和冲刷围护结构顶边坡,做好基坑附近或横跨基坑的地下管线的保护和监测,并严禁基坑10m范围内堆载大于20kPa的重物。
3.2.5、对支护结构的变形、位移进行精密观测、严格监控,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结构和人员的安全。
3.3、起吊与运输安全措施
3.3.1、临时存碴场地,必须避免因存碴造成排水不畅与过大土压引起对基坑或地下管线的危害;若靠近交通道,防止存碴危害车辆与人身安全。
3.3.2、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捆扎牢固,并设保险绳和显示限界的红灯,专人指挥。
3.3.3、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前需向天津市劳动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并且使用时应清除工地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3.4、起重工在工作时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3.3.5、起重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并且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3.3.6、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的负荷能力。
3.3.7、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以防吊钩滑脱。
3.3.8、垂直运输必须设专人指挥。连接装置必须安全可靠,防止脱勾、溜车事故。
3.3.9、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严禁非司机、非调车员搭乘非运人的车辆与行走机械,否则调车员与司机有权拒绝发车。
3.3.10、禁止使用装载机当“吊机”爬坡和当运输车用,以免违章发生事故。 3.4、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4.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就业。
3.4.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3.4.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应按照清、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3.4.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3.4.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漏。
3.4.6、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3.4.7、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3.4.8、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3.4.9、在深基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3.4.10、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4.11、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3.4.12、层高较高处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进行。
3.4.1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向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3.5、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5.1、模板安装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立侧模。
3.5.2、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拆除模板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拆模顺序与支模顺序相反(应自上而下拆除),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3)拆模时不得使用大锤或硬撬乱捣,拆除困难,可用橇杠从底部轻微橇动;保持起吊时模板与墙体的距离;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受损坏。
(4)在拆柱、墙模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时应有起重工配合;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闲,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必须在铺好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有勾挂地方,并清理模板上杂物,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扣现象。
(5)拆除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6、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6.1、施工前,工长必须对工人有安全交底。
3.6.2、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及道路上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电工24小时值班。
3.6.3、混凝土泵管出口前方严禁站人,以防混凝土喷出伤人。 3.6.4、现场照明电线路必须架空,严禁在钢筋上拖拉电线。 3.6.5、大风、大雨天气停止施工。
3.6.6、混凝土振捣工必须穿雨鞋,戴绝缘手套。
3.6.7、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经常观察压力表、油温等是否正常。 3.6.8、泵管连接,由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搭接。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定时、定人检查连接件及卡具有无松动现象。
3.6.9、泵送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液压油温度,当油温升到85℃时,应立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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