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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07001 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 二00七年六月
招 标 邀 请 书
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就“杭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杭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设计需求(附件1); 2、投标书内容一览表(附件2);
3、招标文件从2007年6月13日起每天(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畜产品动物检疫科发放。领取标书时请持企业介绍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前来的需要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收到招标文件起3日内传回招标回执(见附件3)。也可在“杭州畜牧兽医信息网(www.hzav.com)或杭州农业信息网(www.hz-agri.gov.cn)下载,下载的标书应在投标前到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6月22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投递标书地点: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4楼412、418房间,联系人:翁永祥、段益磊。
6、开标时间:2006年6月26日上午09:00。 7、开标地点: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四楼会议室。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通讯地址: 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杭州市杭海路434-2号。 邮政编码:310020
电话:0571-86958840;86781396 传真;0571-86781404
E-mail : duanyileilove@163.com
招标单位: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盖章)
2006年6月13日
投 标 须 知
1、投标对象:本次招标面向省内有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公司。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该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4、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每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凡修改处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后方为有效。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投标文件的分数: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书均不返还。
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 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送达地址; (3) 标书编号;
(4) 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5)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
8、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采用相同程度和标准评标,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综合确定。
10、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招标方将检
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封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书内容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招标人可以当场对投标书中未明确或不清楚情况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应书面记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两人进场参加询标,一人主讲,可自带电脑,现场演示,另一人可在提问时补充作答。
11、评标结束7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若未中标,招标方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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