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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集团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对员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出差申报流程
第二条 各公司各部门出差申报管理流程:
(一) 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申报流程: 1、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如有出差计划(含境内外出差),须提前一周左右申报出差计划,填写出差审批单(详见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时间及目的地等,经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同意并将申请单存集团行政部归档以便查询后,方可外出。
2、如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出差的,则须当面或电话向集团总经理、董事长请示,经其同意后方可外出,报集团行政部备案,做好电话签批记录,并在外出归来后补签出差申请单。
3、如出差期间因公无法按照申请单所列时间按时返回,则须电话通知集团行政部告知无法返回的原因及预计返回时间并由行政部负责改签机票,由行政部在行政日报中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无法及时返回的原因和预计返回时间。
4、如出差期间因私无法按照申请单所列时间按时返回,则须电话请示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意,报集团行政部备案,并由所在公司(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做事假处理,承担由此带来的退票或改签费用。
(二) 员工出差申报流程:
1、各公司、各部门员工如有出差计划(含境内外出差),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详见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时间、目的地,经各公司、各部门经理签批同意。如需乘飞机或软卧,应报请集团总经理审批。如提前预定机票,机票价格为四折或四折以下且比火车硬卧价格低,各公司、各部门经理签批即可。审批完毕后将申请单存集团行政部归档后,由行政部联系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等,方可外出。
2、如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出差的,须当面或电话直接向其部门经理请示,经其同意后方可外出,做好电话签批记录,在外出归来后补签出差申请单。
3、在出差过程中改变因公改变行程,需要改签机票或由火车票更换为机票或临时预定返程机票的,可经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后联系行政部出票,返回公司后要及时补签出差申请单,并写明改变行程的具体理由。
4、在出差过程中因私改变行程,需要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同意,由所在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做事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退票费用或改签费用。
(三)以出差审批单为准,签批完毕的出差审批单交行政部归档后,由行政部机票、火车票管理员负责出票。
第三条 外地一级公司副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出差申报管理流程:
外地一级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需提前一周以电子邮件报请集团常务副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同意方可,电子邮件要写明出差的事由、时间、地点等事项,并抄送集团行政部。各公司行政部门于每周五的行程报送单及出差当日的行政日报中汇报各级经理的行程,由行政部汇总后报董事长和总经理。
外地一级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遇紧急情况临时外出的,需电话请示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并向集团行政部报备。
第四条 未经请示批准擅自外出的人员,所有差旅费及因出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出差期间按事假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的---% 。
第三章 出差费用管理标准
第五条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长途出差分为1区、2区、港澳台区和境外,1区为北京、上海、广州;2区为除1区和港澳台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
第六条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机票款由行政部机票管理员统一结费,火车票款由出差员工回集团后报销。
带车出差所产生的油费、过桥费、停车费实报实销。
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不得乘坐出租车;
如所办事务较紧急或遇其他特殊情况,可当面或电话请示公司(部门)经理,经其同意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外出归来后,公司(部门)经理须核对出租车发票联上的时间、金额,确认无误后在发票联背面签字,员工凭本联方可报销;
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人员,如擅自乘坐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条 员工出差住宿标准(元/人/天):
职 务 一般人员 部门经理级 公司副总经理级 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 一区 --- --- --- --- 二区 --- --- --- --- 港澳台地区 --- --- --- --- 境外 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员工出差用餐报销标准:(元/人/天) 员工自行用餐报销标准如下(元/人/天):一区为---元,二区为---元,港澳台地区为---元,境外为---元。
员工因招待客户产生的用餐费用实报实销,须于报销明细中写明招待客户的职务级别和人数。
第九条 员工出差补助标准:
短途出差视为出勤,不享受出差补助。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如下(三个月以内)(元/人/天):一区为---元,二区为---元,港澳台地区为---元,境外为---元;
出差三个月以上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如下:一区为每月---元人民币,二区为每月---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为每月---元人民币,境外为每月---元人民币,水电、房租等由派驻公司负担。房租每月最高标准参照各地区的租房标准。
第十条 员工出差期间产生的超出原报销标准的通讯费按照营业厅打印账单实报实销。 第四章 差旅费报销
第十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列明出差期间所有费用明细,并需附出差审批单复印件,无出差审批单复印件财务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超过上述标准的费用须经部门经理及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未能请示同意的费用,出纳员不得予以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奉派出国出差的应按实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住宿费、交接费等,自行观光所导致的费用应自理。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按实报销,无法取得发票的应取得正式收据。非正式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第五章 出差报告
第十五条 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出差人员应报送详细的出差报告,包括出差的时间、地点、目的以及出差期间完成的任务,呈报相关领导审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不中断通讯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七条 出差期间严禁用公费办理私人事务,如违反,应由其承担全部出差费用,并提出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因公出差接受礼品且价值在---元以上的,回公司应说明情况,由集团决定是否收归集团。对有纪念意义的或赠送给集团的礼品须交由集团保管。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
附:海运集团出差审批单
海运集团出差审批单 出差人姓名: 出差事由: 所属部门: 职务替代人: 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目的地: 乘机行程 备注: 申请人签字 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签字 董事长签批 预支旅费: 乘机时间 航班号 机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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