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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林产品加工交易区25公顷,其中一期8公顷、二期10公顷、三期7公顷;
8、工业设备配件区20公顷,其中一期5公顷、二期10公顷、三期5公顷。
第24条 用地适建规定
考虑到规划的弹性,在特定的条件下,用地性质可根据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但应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规定。
第五章 道路交通体系
第一节 对外交通
第25条 规划目标
以物流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整体环境为目标,打造“永不塞车的物流园区”,增强物流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26条 规划指标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6.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27%。规划形成铁路、高速公路、公路等相结合的对外交通体系。
第27条 规划布局
1、高速公路。规划区中部有沪昆高速公路,东侧有209国道速,209国道与沪昆高速公路之间通过互通立交联系。
2、铁路交通:枝柳铁路。
3、其它对外公路:纵向(L6)主干道穿越物流园区,向北穿越沪昆高速与209国道相接,向南也与209国道相接,是一条重要的交通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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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园内道路交通
第28条 规划目标
建立与规划区规模、档次相匹配的,全新、高效的道路网结构,结合怀化市工业物流园区总体发展目标,形成快速通畅、便捷的道路交通体系。
第29条 道路用地指标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6.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10%。 第30条 道路格局
采用方格网式布局,道路系统采用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系统。规划区内由高速公路、国道和主干道共同构成“三横两纵”的道路骨架格局。
第31条 具体布局
1、主干路。呈“二横一纵”格局,“二横”(L1,L2,)布局在物流园区的南北两端,与沪昆高速平行,一纵(L3)布局在209国道以西,与209国道平行,北端横主干路(L1)与纵主干路(L3)的规划红线宽度30M,南端横主干路(L2)的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2、次干路。(S1)布局在物流园区西端,规划红线宽度15M,与主干路共同形成区域干路网络系统。
3、支路。对主干路、次干路起辅助作用,以承担短距离交通为主,大部分地块的出入口应设置在支路上。同时支路也可以视地块大小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2M。 第32条 道路控制
1、道路横断面。规划主干道采用四块板断面型式,次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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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三块板断面形式,支路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道路交叉口采用渠化路口设计,以提高通行能力。
2、道路交叉口控制。规划平面交叉口的道路缘石半径主干道按照25米控制,次干道、支路按照20米和15米控制。用地范围根据道路红线和停车视距三角线控制,主干道停车视距为80米,次干道为50米,支路为30米。
3、园区出入口控制。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小于75°。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主干道交叉口不少于80米,距次干道交叉口不小于5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距离,不少于30米。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交叉口不小于50米。
第33条 停车场
区内设置2处社会停车场。其中设置车辆维修,且停车场与车辆维修用地的配比为2:1。停车场还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进行地下车库的建设。
1、集装箱区停车场。用地7.5公顷,地下停车面积1.99公顷; 2、理货区停车场。用地6公顷,地下停车面积1.58公顷。
第六章 物流系统功能
第34条 仓储功能
物流园区拥有自动化立体仓库的标准仓储区。为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提供仓储服务。
第35条 运输、配送功能
物流园区主要采用公路和铁路运输。为企业提供联运服务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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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运输模式组合。园区拥有配送中心,为客户提供不同的配送路线和价格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第36条 装卸、搬运功能
物流园区配备专业化的装卸、提升、运送、码垛等装卸搬运机械,为企业提高装卸搬运服务。
第37条 包装功能
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要对货物进行组合、拼装、加固,形成适于物流和配送的组合包装单元,根据客户的需要对商品进行必要的商业包装。
第38条 流通加工功能
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产品进行流通加工服务以方便生产和销售。 第39条 信息处理功能
对物流环节的各种物流作业中产生的物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传递和分析,并向客户提供各种作业的明细信息及咨询信息。
第40条 结算功能
对物流费用进行结算,并在从事代理、配送的情况下,物流园区替货主向收货人结算贷款等。
第41条 需求预测功能
物流园区应能根据园区商品进货、出货信息来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商品进出库量,进而预测市场对商品的需求。
第42条 物流技术开发与系统涉及咨询
吸引更多相关物流企业进驻物流园区,开发物流软件及物流设施设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物流服务。
第43条 物流咨询培训服务
利用物流园区运作的成功经验及相关的物流发展咨询优势,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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