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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卫发[2007] 99号
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区、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加大我省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预防控制工作的力度,消除乙肝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有效降低我省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省政府决定,2007-2008年在全省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2007-2008年苍南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是今年省政府为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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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件实事之一,也是我省创建卫生强省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相互支持,密切协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查漏补种工作的顺利完成。
苍南县卫生局
苍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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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OO七年八月九日
二2007-2008年苍南县乙肝疫苗
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在我国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的健康。我省于1979、1992年开展了二次全省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乙肝病毒感染呈持续高流行态势。乙肝疫苗接种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1992年卫生部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乙肝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2002年国务院批准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后,乙肝疫苗接种率已达到90%以上,这些策略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2002年以前,接种乙肝疫苗的费用需要自理,且由于人口流动等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儿童未能接种乙肝疫苗。
为继续加大乙肝防控力度,消除免疫空白儿童,实现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调查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乙肝两对半检查中有一项阳性者,不予补种。 三、疫苗规格、补种针次和免疫程序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使用5μg酵母苗,199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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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使用10μg酵母苗。
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应补种3针次;既往接种少于3针者,应补足3针。
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种。第二针与第一针的间隔时间应≥28天,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时间应≥60天。
四、时间安排
查漏补种工作分两年完成:2007年完成小学及小学以下儿童及相应年龄散居儿童(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2008年完成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2007年 8月中旬前县级完成工作部署。制订下发《2007-2008年苍南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召开乡镇师资培训会议并进行部署动员。
(二)2007年8月25日前,各乡镇完成参与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逐级下发乙肝疫苗和配套注射器至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三)2007年9月5日前,各乡镇完成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查验免疫史的班主任老师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2007年9月15日前各学校、托幼机构完成所有新生的查验证工作和所有在校学生乙肝免疫史摸底调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2007年度乙肝疫苗接种。 1、无免疫史儿童
(1)2007年10月完成第一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2)2007年11月完成第二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3)2008年3-4月完成第三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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