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汇编2011年第2期
问题解答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二条规定: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因此你学校应对照上述文件判断是否属于非营利组织,若属于非营利组织,可享受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25
问题解答
财务[2009]29号中的手续费和佣金都包括哪些项目?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6日
问题内容:
我公司因历史原因有一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委托财务公司帮我们催讨应收账款,我公
司付给财务公司催回款项的20%,请问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中所说的手续费和佣金内容,是否按5%的比例税前扣除?另外,财务[2009]29号中的手续费和佣金都包括哪些项目?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可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才是手续费和佣金的支付对象,如果该财务公司不具备上述合法经营资格,则不属于手续费或佣金支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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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26
商贸企业纳税人购进免税饲料产品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6日
问题内容:
财税[2001]121号文的规定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和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
如何理解“国内环节”,国内环节是否仅指国内生产环节,是否还包括批发、零售环节?商贸企业纳税人购进免税饲料产品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回复意见:
问题解答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规定,“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即“符合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26
拥有的采矿权及探矿权的公司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7日
问题内容: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招远市的一家黄金生产企业,拥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
采矿权证(号码3700000420183)及探矿权证(号码T37120080202001941、T37120080202001917),其中采矿权面积为5.1167平方公里 ,探矿权面积为 23.51平方公里 、10.1平方公里,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采矿权证及探矿权证是我公司用来进行地下探矿及采矿之用,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我公司认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探矿权及采矿权使用证核定面积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国家是否对我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及探矿权证使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新的规定?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不以采矿权或探矿权证核定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你司拥有的探矿权及采矿权使用证核定面积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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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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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27
交服务费送定位仪如何缴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7日
问题内容:
我经营一家GPS定位仪器销售公司 我们主要业务是为汽车做GPS定位,销售一个GPS定
位仪,然后会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按年收取服务费,我们推出一项活动,交三年服务费送一台定位仪,服务费我们征收营业税,销售定位仪是否应征增值税?如何缴纳税款?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交服务费送定位仪的行为应按上述原则征收增值税,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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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27
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缴纳个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8日
问题内容:
将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纳入扣缴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
税范畴与税法是否相搏?其相关政策如下: 一、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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