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矿井基建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
(三)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月度检查前,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二)各检查组必须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以保证检查结果科学、合理、公正。
(三)各专业组成员必须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替代人员。
(四)月度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五)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评分结果必须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六)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定级由工程部具体实施,于当月30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作为各项目部、施工队组月度、季度的考核、评比、定级依据。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各项目部、施工队组的考核得分,将评比结果、排名、奖罚进行汇总,于当月30日前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十、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矿建工程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表
2、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评分表
3、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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