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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哪些?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我们认识问题的根本方法是什么?
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的观点 3)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 4)我们认识问题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二、联系的观点
1. 什么是联系?联系有哪些基本属性?
1)联系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 2. 如何理解联系的普遍性?
1)原理:①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③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2)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3)易错点: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并不意味着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现实的联系。
3.如何正确理解联系的客观性?
1)原理: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法论:(1)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不要违背联系的真实性,主观臆造联系。 (2) 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属性,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具体方式,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4. 什么是自在的联系?什么是人为的联系?
1)自在事物的联系:是自然界中在与人发生关系之前就存在的联系。
2)人为事物的联系:是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改变了自然物原有的联系方式,建立起来的新的联系形式。 3)无论是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事物的联系,一旦建立起来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5. 如何正确理解联系的多样性?
1)原理: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直接和间接;内部和外部;横向和纵向;本质和非本质;必然和偶然;全局和局部;自在和人为)。
2)方法论:(1)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2)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6. 什么是整体?什么是部分? 1)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全过程 2)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7.如何正确理解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1)原理:
(1)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区别的: ①含义不同。
②地位、作用和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2)整体与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①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②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会影响到整体功能的作用,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①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②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③反对分裂和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形而上学思想。 8. 什么是系统?系统与整体的关系?
1)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2)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具有有序性和内部结构优化趋势的整体。
9.系统有哪三个基本特征?
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优化趋势 10. 系统优化的方法论是什么?
1)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系统作为整体具有每个要素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 2)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 3)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整体功能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4)要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把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认识。
三、发展的观点
1. 发展具有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认识都在规律的支配下,总体上都处在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的上升的过程中。 2. 发展的实质是什么?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 发展与运动变化的关系?
1)联系:发展就是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一种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
2)区别:并不是所有的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向前向上进步的运动和积极的变化才是发展。 4. 什么是新事物?什么是旧事物?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什么? 1)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逐渐腐朽没落,日趋灭亡的事物。 3)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1)根本标志: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
(2)错误标准:用出现的时间早晚,现有的力量强弱,口号名称形式的新旧等。 5.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的道路?
1)原理: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事物发展是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
2)方法论: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定的支持新事物,对未来充满信心;同时要准备走曲折的道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的接受考验。 6.为什么说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1)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它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产生,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过时和腐朽的东西,汲取了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2)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此
最终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7.为什么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1)新事物的成长是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新事物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方,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2)旧事物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新事物相对弱小,旧事物会竭力反抗和扼杀新事物。所以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会有一个曲折的过程。 8. 什么是量变?什么是质变?
1)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既包括事物数量上(大小、速度、程度、规模)的变化,也包括事物在结构次序和空间位置上的的变化。 2)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9.如何全面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质量互变规律)?
1)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一切事物的变化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量变就不会有质变的发生。 方法论:要重视量的积累(不是说一定要促进量的积累)。
2)原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事物的发展是通过质变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方法论:要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不是说一定要促成质的飞跃)。 3)原理: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质变
方法论:坚持适度的原则——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突破度的限制——在需要实现事物的发展时。 4)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的实现不是量变的终结,而是新的量变的开始。事物经过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永不停息的变化和向前发展。
四、矛盾的观点
1. 什么是矛盾?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什么?
原理:1)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斗争性(对立性)和同一性(统一性)是矛盾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个基本属性 方法论:坚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全面的看问题的两点论和两分法。反对一点论和一分法。 2. 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有两方面的含义: 1)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一个统一体中 2)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 什么是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包括一切差异和对立。
4.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1)同一性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2)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也不存在斗争性,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3)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4)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5. 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要反对否认矛盾,掩盖矛盾的形而上学的做法。 6. 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主要有三种情形: 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矛盾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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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各有特殊性 方法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7. 如何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原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2)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1)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2)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8. 什么是主次矛盾?
1)主要矛盾,是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次要矛盾,是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9 .什么是矛盾的主次方面?
1)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
2)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 3)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4)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10..如何理解主次矛盾和主次方面的的辩证关系?
原理: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11. 如何理解和坚持两点论?
1)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 2)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3)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 12.如何理解和坚持重点论?
1)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善于抓住重点和关键 2)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主流 3)辩证法的重点论是两点中的重点,不是一点论 13. .什么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14. 为什么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正确认识事物和处理一切矛盾的关键。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掌握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是规定和区分不同事物本质的基础。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解决矛盾的关键。事物的矛盾不同,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同。只有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15. 什么是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就是用矛盾的基本观点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具体内容有:坚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辩证否定观和创新精神
1. 什么是辨证的否定观?
原理: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实现新事物产生和促使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
3)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它总是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4)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辩证的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 2. 正确理解辨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
原理:1)辩证法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2)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 3)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方法论: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和批判思维要求我们:
1)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
2)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
3)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3. 如何全面认识创新的重大意义? 1)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3)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4)创新是民族进步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六、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1. 什么是辩证法?什么是形而上学?
1)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就是辩证法。 2)否认矛盾,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就是形而上学。 2.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是什么?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3..内外因的辩证关系(补充)
1)内因: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2)外因:事物的外部矛盾,是指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3)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要着重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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