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浙大知识产权法离线作业答案
立协议,或者虽有协议但没有确定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时,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即受托单位或个人。
2.简述职务发明创造和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
答: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1)发明人、设计人必须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的工作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各级负责人,也可以是一般员工。认定单位工作人员的唯一依据就是发明人、设计人是否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2)发明人、设计人必须是因职务或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本职土作范围内的发明创造,本职上作一般参照土作人员的职务、责任范围和土作目标等加以确定;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主要指单位因短期或临时工作任务;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土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上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物质条件是指资金、设各、零部们几、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其中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档案、设计图纸、新技术信息等。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主体:委托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可以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归属,归属的形式多样;当委托方和受托方没有订立协议,或者虽有协议但没有确定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时,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即受托单位或个人。
3.试析发明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区别
答: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差异有:(1)实用新型仅是一种“小发明”,法律对其创造性
的要求低于发明。(2)客体范围:发明的客体范围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产品发明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产品,而实用新型仅限于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没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和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的客体范围。(3)专利取得的程序:实用新型专利采用注册登记制,一般只审查形式,而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则须经过形式审查和严格的实质审查。(4)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较发明专利短的多。
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与发R}、实用新型专利有明显差异。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简述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答:包括下面三类(l)对影响公共秩序、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基于保护本国经济和技术利益的考虑,排除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于专利保护范围之外;(3)某些不属于发明创造的项目,由于其易与发明创造混淆,因此,许多国家的专利
法明确规定对这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5.简述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
答:(1)新颖性;是指在现有的外观设计中没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存在。(2)独创性:是指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似,即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3)美感;是指能够通过视觉引起心理上的愉悦。(4)适于工业应用:是指外观设计本身及其所依附的产品能够以上业的方法多次重复再现,大批量的生产。
6.试论专利权的限制
答: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专利权在许多方面是受限制的。这其中包括专利的时间限制和专利权实施中的限制。具体来说:
一、保护期的限制
专利权在时间上是有限制的,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10年。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权利用尽。是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3)临时过境。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实验性使用。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专利技术,以及为课堂教学而演示专利技术等非营利性实施专利的行为均不属侵权行为。
三、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三部分 商标法
一、名词解释
1.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非同种或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申请注册并经核准的商标。
2.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生产经营的同种或同类商品上注册若干近似商标。
3.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使用人依照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查核准而取得商标专利权的行为。未注册商标是指使用人未依照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已使用的商标。
4.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不符合法定条件,提 出不应给予核准注册的意见,并要求撤销初步审定的商标的事实。
5.注册商标争议:是指申请在先的商标专用权.人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品相同或者近似,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其与申请在后的商标注册人之间的权利争端,井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的程序。
6.注册不当商标:是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或者以欺骗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7.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由于违反商标法律规定或不使用商标,而由商标局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的法律行为。
8.注册商标的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由于自愿放弃其商标权等原因,而由商标局以注销的形式终止其商标权的法律行为。
9.商标权穷竭:是指商标注册人或其许可生产的人一旦将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出售后,商标权即告用尽,在商品的外观或品质未经改变的条件下,第三人在本国合法出售的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品进行转售时,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人或被许可使用人无权阻止其在这些商品上继续使用同一商标。
10.反向假冒:即利用他人的质优价廉的商品,为假冒者自己创造牌子。 11.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井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的注册商标。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
答:(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2)同一申请中的先申请原则。(3)同日申请中的先使用原则。
2.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的程序 答:(l)商标杳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埋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杳分形式审杳和实质审杳。①商标形式审查(3一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受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杳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杳.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3.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一、权利
1)、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的使用包括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直接使用,还包括服务的提供者在服务场所的使用。不仅如此,在广告中宣传自己的商标也是一种使用方式。
2)、商标权人有许可证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商标权人对于自己的商标权的处分可以是多方而的,比如转让、放弃等。
二、义务
①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 ②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 ③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