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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炉前的准备工作及安排
一、锅炉运行前的检查 1、 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2、 锅炉炉墙及烟道的检查
3、 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4、 蒸汽、给水、排污管道的检查 5、 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检查 二、锅炉运行前的准备 1、 调整阀门到启动前状态 1、)蒸汽系统(主气阀,副气阀关闭)
2)给水系统(给水阀、放水阀、省煤器旁通阀关闭,给水中间阀和省煤器进水、出水阀开启)
3)放水系统(锅筒和联箱的定期排污阀和连续二次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关闭,定期排污总阀和连续排污一次阀开启)
4)疏水系统(所有疏水系统全部开启)
5)水位表(水位表的气旋塞、水旋塞开启,放水旋塞关闭) 6)压力表的三通旋塞应处于工作位置。 7)水位表监控开启
8)所有流量表的一次阀开启 9)排空阀开启
2、省煤器旁通烟道开启,省煤器前的烟道关闭,或锅进水后开启省煤器出口至除氧器的阀门
3、引风机的入口调整门关小,烟道内其他挡板开启。
4开启风机、除渣机、炉排后轴、煤斗挡板等的冷却水的阀门。
5向锅炉进水(开启给水阀,经省煤器向锅炉近软化水到锅炉最低安全线上10MM处,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是否泄漏,若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进水并处置。当水位到最低安全线10MM处应停止进水,此后水位应保持不变,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修理。 6,、对炉膛烟道进行通风,自然通风十分钟,机械通风五分钟,维持炉膛内负压5—10毫米水柱。
7、对新维修的锅炉或者炉供修理的需要根据炉墙情况进行烘炉 三、起炉
1、点炉前需动力中心主任批准
2、在点炉过程中应维持适当的炉膛负压,需要关注炉墙,炉墙不得向外冒烟。 3、1)点火前应将煤撒至炉排前,(盖住第一二风室)并添加助燃物,为减少炉排漏风,可在其余的炉排上铺上炉渣,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2)启动引风机,维持炉膛负压0—10毫米水柱
3)点燃易燃物,待易燃物燃烧正常后转动炉排将燃煤送至炉门0-1米处,再减低炉排速度或者停止炉排。
4)待燃煤燃烧正常后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渐渐加快炉排速度,增加给煤量,启动鼓风机,并适当的调整各风门的开度,满负荷运行,直到火床达到炉排的四分之三。 5)当灰渣落入渣斗时开启出渣装置。
4、锅炉升火不能太急,防止锅炉受热不均匀,锅炉自点火到送气时间一般为2-3小时。 5、点火后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
6)点火后严密监视锅炉水位,并维持水位,向锅炉进水时应经过省煤器。 7、当锅炉气压到达0.05兆帕是关闭排空阀。 8、当锅炉气压达到0.05-0.1兆帕是冲洗水位表。
10、当锅炉压力到达0.1-0.15兆帕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头。
11、当压力到达0.2兆帕时应对锅炉排污阀放水,放水前应对锅炉进水到较高的水位,放水时应主要水位变化,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线,放水时应检查排污阀是否正常,放水完毕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
12、气压到0.2-0.3兆帕时应对人孔,手孔处的泄漏螺栓。
13、气压升到工作压力的一半是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停止升压,排查后在继续升压。
14、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 15、在锅炉供气前应对安全阀检查,检验安全阀是否有效。
16、锅炉供气前应再次全面检查,冲洗锅筒水位表,校队各压力表和水位表的指示,并对水位报警器进行试叫,严重其可靠性,并对各给水设备试用。
17、供气后应开启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其旁通烟道挡板,使锅炉给水和烟气经过省煤器,使省煤器正常运行,调整好水位,并再一次的全面检查。
18、供气后应维持锅炉的水位,再次检查各压力表,水位表和监控水位计的指示,并注意各仪表的变化,同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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