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811生态文明行动推进方案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7%,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20万立方米 。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 100%,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重要水域、海域、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修复。
(六)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质量、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臵能力明显提高。
(七)生态文化制度建设目标
——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持续提高;
——绿色系列创建水平不断提升,覆盖面持续扩大;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石文化、海洋文化、阳光文化内涵得到充分挖掘,培育、发展、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试点和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
——进一步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级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机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臵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积极推进规划环评、战略环评、政策环评,避免决策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专项行动 (一)节能减排行动
1、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城乡用地空间,优化资源配臵,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益。大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冶炼、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
2、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继续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加快新能源推广与应用步伐。鼓励节能技术创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节能产品。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单位 GDP 能耗控制指标。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推进农村水电更新改造。
3、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完成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
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牵头单位:市工经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海洋局、市电信局)
(二)循环经济行动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建设,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为特色的高效生态、精品精致农业,发展高效生态林业,通过调整和优化种养殖结构,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推动生态型循环农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泵与电机、汽摩配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理念改造传统服务业,着力发展对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强、与城市化进程结合紧密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现代物流基地(园区)、商务商贸集聚区、总部基地、新型专业市场群、先进制造业供应链服务基地、生态旅游休闲区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大清洁生产推进
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支持企业、园区、基地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继续对超标超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循环化建设,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4.统筹资源开发和保护,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地保护工作,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设施,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倡节约用材,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鼓励使用可再生、可替代材料,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建筑材料,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小区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加强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加强对用能单位的用能审核和评估,推进企业和居民的节能工作。
5.开展废弃物资源再利用,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对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并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拓展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品种,逐步提高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利用率。加强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为重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废弃物回收处理途径,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城市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工经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海洋局、市旅游局)
(三)绿色城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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