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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绿色壁垒的理论概述
2.1 绿色壁垒的概念
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目前并无共识。一般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一种,又称为环境壁垒、生态壁垒。“绿色”,是指环境安全与生态保护。 绿色贸易壁垒,从广义上讲,是指一个国家将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保作为理由和目标,通过国际、国内立法,制定内容繁杂的环境保护公约、法律、标准和标志等贸易障碍,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它不仅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国际条约的支持。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往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借口,以限制进口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对外国商品进口专门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和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
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之后,作为主要贸易壁垒形式的关税逐步降低,同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逐步被限制使用。因而,用这两种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空间己经很小。于是,贸易与环境这两个问题被一条绿色纽带捆绑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
2.2 绿色壁垒的成因分析
绿色壁垒的产生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可以说它的出现绝不是偶然。人类为了不断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己经使产品的生产、交换、消费超越国界,国际贸易由此产生。国际贸易加快了全世界自然资源、劳动力和产品的流动,使生产要素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配置。但是,在国际贸易带来的繁荣背后,我们不能忽视环境问题,如贸易带来污染转移、自然资源过渡开发、自然环境的破坏。健康的国际贸易应该使贸易和环境协调发展,而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绿色壁垒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解决贸易和环境这个大问题。
2.3 绿色壁垒的特点和主要表现形式
2.3.1 绿色壁垒的特点
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相比,当前国际贸易中形形色色的绿色壁垒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绿色壁垒具有合法性和隐蔽性。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实施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健康为名,世界贸易组织目前虽然没有专门的环保协定,但WTO众多协定中含有大量绿色条款,加之多边环境协定,共同为绿色壁垒的实施提供了名义上的合法性。绿色壁垒同其他的非关税壁垒相比,呈现出更为隐蔽的特性。它不像配额、许可证,可以明显看出针对性,绿色壁垒并不是针对哪一个国家,
而是一视同仁。绿色壁垒凭借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和手段,使发展中国家对于这些标准和手段的合理性很难做出判断。再有,绿色壁垒是出于环保目的还是出于贸易保护目的,在实施动机上很难鉴别。
第二,绿色壁垒具有歧视性和不公平性。首先绿色壁垒的制定标准具有歧视性绿色壁垒大多数是由发达国家来设的,他们在制定之时,即没有考虑自己本身在工业进程中的环保欠账,也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经济现状,而是以自己的科技水平为出发点,来自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产品设定统一的绿色标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其次,发达国家在绿色壁垒的执行方法上也存在歧视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来自不同国家的相同产品实行有差别的绿色标准;二是对产自本国和进口自他国的相同产品实施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
第三,绿色壁垒具有广泛性。绿色壁垒保护的对象十分广泛,从产品角度来看,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还包括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从生产流程来看,对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以及终端产品都提出了特定的限制;从生产部门看,不仅涉及物质生产部门,还包括投资领域和服务领域;从地区角度来看,绿色壁垒涉及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出口产品。绿色壁垒的实施手段也多种多样,包括绿色关税、绿色环境标志、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绿色卫生检疫、绿色补贴等。因此,绿色壁垒具有广泛性的特征。
第四,绿色壁垒具有实效性。近几年来,环境贸易壁垒的时间效应不断增强,壁垒的实施方通常随着贸易伙伴国经济和技术条件的进步,不断调整其绿色技术标准,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呈现出不断加高和拓宽的趋势。另外,当具有绿色标志的某种产品的比例在市场中达到20%左右后,该国家的绿色标志认证要求也将随之提高,这一趋势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2.3.2 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进口国在设置绿色壁垒以保护环境或保护贸易时,往往采取多种手段,具体来说,绿色壁垒主要有绿色标志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补贴等表现形式。
1 绿色标志制度
绿色标志 (Green Label),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一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指标或规定,向有关自愿申请者颁发以表明其产品或者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绿色标志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各国只有提出申请,经批准得到“绿色环境标志”,其产品才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因而绿色标志又有“绿色通行证”之称。这便于进口国对出口国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据统计,仅绿色标志制度一项,每年就影响了我国约40多亿美元的产品出口。
2 绿色技术标准
某些进口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依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对一些产品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他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这就为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进口国设置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据联合国一份统计资料表明,由于不符合国外日益严格的环境标准,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
3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通过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的进口。这些标准应该说对人体和环境是有利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出口国的出口贸易。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重要工具。据中国国际绿化学高级研讨会的预计,我国出口产品受限制商品值在今后两年将达到200亿美元以上。
4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一般以立法形式制定强制性的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如德国1991年正式通过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欧盟1991年制定的((关于包装、包装废弃物的指令》、日本1993年6月正式生效的《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等,同时,还采取了税收优惠等经济刺激手段。这些绿色包装法规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却为进口国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
5 绿色补贴
依照污染者负担原则,又称PPP原则,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资源,应使环境不经济性内化,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将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费用计算在其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但是,由于受发展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的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就以这种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
3 浙江省茶叶出口的现状分析
3.1 浙江省茶叶出口的概况
房价收入比反映了居民对房产的相对购买能力。 它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涨。 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 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表2-1 2002-2006年浙江茶叶出口情况表
年份 浙江出口量
全国出口量
25.99 28.08 28.66
出口量所占比重(%)
52.2 54.3 56.5
浙江出口额
1.78 2.31 2.58 2.91
全国出口额
3.67 4.37 4.85 5.47
出口额所占比重(%)
48.5 52.9 53.2 53.2
2003 2004 2005
13.56 15.22 16.19
16.75 28.67 58.4 2006
资料来源: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相关资料整理
浙江既是产茶大省,也是茶叶出口强省,自改革开放以来,茶叶对外贸易一直保持强劲态势,无论是出口数量,出口创汇能力或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均处领先地位(见表2-1)。茶叶是浙江的传统优势农产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利用资源与技术优势,通过实施良种工程、绿色工程、品牌工程、茶厂优化改造工程与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等,浙江省茶产业得到了较大发展。据业务统计,2005年全省茶园面积249万亩,茶叶总产量13.18万吨,总产值49.15亿元,与同口径相比,分别比上年增5.1%和9.0%。其中名优茶产量4.65万吨,产值41.2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3.8%和2.7%,均创浙江茶叶历史最高水平。茶业已成为浙江省最具优势且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主导产业之一,为全省山区农业增效、农民致富以及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也为我国茶叶出口屡创历史新高做出了贡献。
目前浙江省茶叶出口的主要特点:
第一,茶叶出口量稳步增长。据商务部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省茶叶出口16.75万吨,出口创汇2.91亿美元,较2005年分别增长3.47%和12.5%,约占全国茶叶出口总量与出口创汇的58.4%和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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