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 图文
①洞内不间断通风,并根据隧道的瓦斯浓度情况,调整风机的档位,同时采用局扇防止瓦斯积聚。设置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检修,安设活动支架,提高出风口角度,使风直接吹入拱部,以稀释洞顶的瓦斯浓度,局部通风机与掌子面的距离始终保持5m左右,使掌子面的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
②对瓦斯易积聚部位,隧道加宽段、防水板后、坍腔内以及横通道设置局扇或用高压风管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消除瓦斯积聚的隐患。 6.4 管理保证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面风量不得少于1000m3/min,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大于1%,距工作面后方20m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75%,整个隧道中无瓦斯积聚。
⑵加强瓦斯管理。工作面及隧道中各个作业环节及工作范围,配备专职和兼职检察员负责工作环境瓦斯的检查工作,若瓦斯浓度超过1%,回风瓦斯浓度超过0.75%限值,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采取措施。
⑶加强隧道内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照明线路及灯具管理,必须采用矿用防煤型装备和设施,随时由专人检查维护,必要时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⑷加强隧道的放炮管理,放炮时须停电、停风、撤人,放炮前工作面不装药的炮眼要用黄泥堵塞全孔。
⑸加强瓦斯围岩地段作业时的矿山救护及工地安全员、瓦斯检测员的值班,做到“一炮三检”制度及巡检隧道风流中瓦斯浓度是否有瓦斯局部积聚,观察突出预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到现场交接班、不得漏检。
⑹对所有参加隧道工作的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并佩戴个体自救器。
⑺洞内设避难所、安装直通洞外电话,建立瓦斯预告牌,并将瓦斯测定情况及时间向各级主管部门汇报。 6.5 组织安全保证
(1)隧道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路”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设施良好,道路平顺通畅,灯光明亮。
(2)专职安监人员配戴袖标上岗,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专人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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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洞内调度指挥,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确保洞内、外机械设备运输安全。 (4)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前,依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调查报告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安全方案,制定保证隧道台阶法施工的安全措施。
(5)本隧道为瓦斯隧道,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隧道施工安全。 6.6 瓦斯隧道施工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0.6.1防止和处理瓦斯燃烧和爆炸的专项技术措施 10.6.1.1隧道施工中瓦斯引燃与爆炸的主要原因
⑴ 违返操作规程,如在洞内点火吸烟,爆破器材不良,携带易燃品入内,明火照明等。
⑵ 偶然事件引起,如洞内炽热的电灯泡被打碎,电路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等。 ⑶ 瓦斯在坑道内燃烧时,受到坑道的阻碍而压缩,燃烧极易转化为爆炸。放炮也可能导致瓦斯爆炸。总之,在隧道施工中应防止火源的存在。 10.6.1.2瓦斯防治的一般技术措施 ⑴ 防治措施
隧道在掘进过程中,预防瓦斯燃烧与爆炸的主要措施是加强通风以降低瓦斯浓度,使其在允许值之下。
⑵ 防止喷出及突出
在掘进工作面的前方或两侧钻孔,探明是否有断层、裂缝和溶洞及其分布位置、瓦斯贮存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① 排放瓦斯:瓦斯含量不大时,使其自然排放,亦可用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或距工作面20m以外的坑道中,以保证工作面开挖放炮的安全。当瓦斯量大,喷出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时,则可插管排放,当开挖面瓦斯含量较大,而且裂隙多、分布广时,可暂停开挖,封闭坑道抽放瓦斯。
② 在裂隙小、瓦斯含量小时,可用粘土、水泥浆或其它材料堵塞裂隙,防止瓦斯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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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在开挖工作面前方接近煤层3m以上,向煤层打若干φ75~300mm的超前钻孔排放瓦斯,钻孔周围形成卸压带,使集中应力移向煤体深部,达到防止突出的目的。
④ 水力冲孔。在进行开挖之前,使用高压水射流,在突出危险煤层中,冲击若干直径较大的孔洞,使瓦斯解吸和排放,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
⑤ 震动性放炮诱导突出。在工作面布置较多的炮眼并装较多的炸药,撤出人员后远距离起爆,利用爆破时强大的震动力一次揭开具有突出危险性的煤层。
⑥ 深孔松动爆破。在开挖工作面向煤体深部的应力集中带内布置几个长炮眼进行爆破。其目的在于利用炸药的能量破坏煤体前方的应力集中带,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较长的卸压带,从而预防突出的发生。
⑦ 煤层注水。通过钻孔将压力水注入煤层,使煤体湿润以改变煤的物理机械性质,减小或消除突出的危险性。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管理。 ⑶ 其它措施:
1)加强施工通风,强化措施。
2)施工中应详细记录瓦斯涌出地段涌出量的变化、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加强瓦斯检查和量测工作。
3)洞内机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坑道内只准用电缆,不得使用皮线。 4)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程的规定:
①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并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严禁放炮;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个别地段达到2%时,人员撤离并立即进行处理,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才准开动机器。
②禁绝火源火种入洞。
5)当隧道通过煤层时,宜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6)含瓦斯地段隧道衬砌断面,宜采用带仰拱的封闭式衬砌或加厚铺底,并视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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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向不含瓦斯地段延伸一段距离(一般可采用10~20m)。对施工缝、沉降缝采用膨胀水泥砂浆填塞严密。
7)瓦斯含量较高而且压力很大时,除采用上述封闭式衬砌结构外,还应向衬砌背后压注水泥化学浆液,隔绝瓦斯通路。当采用复合式衬砌时,结合防水要求局部或全部设防水层籍以隔绝瓦斯渗入洞内。
8)整体式衬砌或复合式衬砌的二次衬砌,宜采用就地灌筑混凝土,加强捣固,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或采用防水混凝土。
9)无论正洞或其它辅助坑道,必须随掘进随衬砌,务使迅速缩小围岩暴露面,尽快封闭瓦斯地段,以免瓦斯积滞。
10)隧道竣工后,应继续对瓦斯渗入及含量进行观测,当封堵等措施仍无法隔绝时,应考虑增设运营期间机械通风。 10.6.2防止爆炸的主要技术措施 10.6.2.1 通风措施
火灾在工作面附近,应保持正常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如果已停风,切不可再送风,可设法切断自然供风,造成缺氧条件使火灾自行熄灭;因火灾中断工作面的通风,使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得不到排除,因此必须撤出人员;因瓦斯喷出、突出造成瓦斯燃烧时,如果喷出和突出数量较小,而且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以下,应保持正常通风或加大供风量,以防止瓦斯浓度上升,发生爆炸。如果瓦斯喷出和突出的数量很大,且为高浓度瓦斯时,应停止供风或隔断风流,对火灾进行封闭;防止瓦斯积聚所需风量Q,可按下式计算:
Q?Q沼 (m3/min)P1?P2式中:Q沼——灾区内涌出量,可根据回风风量和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求出(m3/min); P1——瓦斯浓度爆炸下限,一般取5%; P2——供风风流中瓦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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