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辅导
(D+K)*10%=(D+K)*5%+L L/(D+K)=5%
4. 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注意:房地产企业缴纳印花税不得扣除。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5.加计扣除=(地价款+开发成本)*20%
(1)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后没有进行开发直接转让的,允许减除地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但不得享受加计扣除20%的政策。
(2)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的,允许加计扣
除20%。
国税发【2006】31号: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管理部门使用的,应当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上述行为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预缴时的会计处理
山东省按照销售收入与预售收入都要预缴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际实现的收入*预征率
待摊税金 (预售房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预征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待摊税金 (预售房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征率
如:甲房地产企业某小区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余额为1200万元,12月1日预收账款的余额200万元。 (1)12月份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2000*1%+(1200-200)*1%=3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
待摊税金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0
(2)次月初缴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0 贷:银行存款30
(3)2009年1月,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1月31日预售房款的余额400万元。
1月份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1500*1%+(400-1200)*1%=15+(-8)=7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7
待摊税金8
思考:企业按预售房款缴纳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