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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委发[2010]4号
中共台源镇委员会 台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度对村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全镇各村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衡阳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台源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坚持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作为主线,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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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村工作,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努力开拓我镇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原则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工作效果;
2、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立项简明、目标明确、数据量化、操作简便;
3、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搞好综合评定。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为新农村建设、综治稳定、新农合和水费收缴、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国土管理六项工作,总分100分。另根据全镇实际情况,设立6个加分项目。(具体见考核评分标准)
各项目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招商引资不下达具体指标,但鼓励各村积极招商引资或发挥中介作用,凡每引进100万元资金落户本镇或县工业园的村在总分中加2分,各村加分总额不超过20分。
对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出现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违纪或严重腐败现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年度考核中排为三类及以下或对全镇保类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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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四、组织机构
成立台源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介平任组长,镇长刘飞跃、人大主席刘鸿雁、政协联工委主任万瑾任副组长,组织委员汤斌星、宣统委员彭湘云、武装部长胡兴良、党政办主任陈映莲、副镇长刘松鹤、刘晓阳、邹勇、人大副主席刘志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陈映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晓春、王辉、廖晓阳、付宏亮、蒋中华为成员。抽查、督查等日常性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五、考核办法
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方法和步骤:1.年初,考核办会同新农村建设主管领导刘松鹤、综治稳定工作主管领导刘鸿雁、计划生育主管领导邹勇、基层组织建设主管领导汤斌星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村,制订好考核方案。2.涉及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完成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建好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并通报评估情况。3.年底,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进行具体考核项目评分,计算出总分。
六、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依积分多少依次排名,积分低于80分的为“目标管理未达标村”,达到90分的为“目标管理达标村”,在“目标管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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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村”中择优评选5个“目标管理先进村”。
1、对“目标管理先进村”,奖2000元。 2、对“目标管理达标村”,资1000元。 3、对“目标管理未达标村”,每村各罚1000元。 以上奖惩在年终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兑现。 (附:台源镇2010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主题词:目标管理 考核 意见
台源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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