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08城市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模拟试题(4)-中大网校 - 图文
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9)某城市小区,三面临城市次干道,其南侧为支路。总用地面积为14.5hm2。现状市政管线已埋入道路地下,已建配电房能满足小区改建后的要求。该用地东侧已建成金融、商业服务中心;小区西北角有两栋新建住宅楼和一所中学;另有两所小学和一处托幼,以及两片危旧平房住宅区和一处汽车配件铸造厂。现已决定将此小区列为危改居住小区进行统一规划。
(10)我国北方地区某小城市为了改善政府办公环境,由该市规划建设局调整已经审批过的该市东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不改变总建筑面积及建筑基底面积、不改变建筑控制高度的前提下,将该市东南部规划区内的一处体育用地(04—07地块)改为市政广场,并将该地块南侧道路红线由20m拓宽到80m,之后由该局负责组织该市政广场及其内部办公大楼的建筑设计招标工作。具体控规调整方案见下图。
答案和解析
案例分析题(共5题,每题20分) (1) :
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以下原因不同意将塑料制品厂的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
1.在工业区内插建居住用地,不符合城市规划原则。
2.用地内不能解决各种生活居住所必须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5.居住建筑距离城市铁路保持比较近,铁路噪声对居民的生活将造成不利的影响(2)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调整意见如下:
(1)小学学校位置错误。小学是居住小区配套的最基本设施之一,主要为小区居民子女就学服务,因此小学学校的位置应放在小区内部,既保持合理的服务半径,又保证学生安全。而放在小区外面,并且被城市一条主干路分隔,显然不利于使用和安全,违反了小学学校布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应调整到小区内部适当位置。
(2)组团出入口位置不当,不应直接开在城市主干道路上,而且距离转弯路段过近。一方面小区出入车辆多,影响主干道路上的车行速度和交通量,降低主干道路的功能。另一方面严
重影响交通安全。应调整小区出人口位置。
(3)根据小区规模和管理模式,只设一个出入口不足,应增设一个出入口。 (4)变电站不应设置在小区内部。不利于小区安全,且影响环境景观。 (5)未按小区设计要求设置必需的地面停车位。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居住区中地面机动车停车率不能低于10%(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而在我国许多大城市居住小区中(各地情况有所差别),一般规定小区内部停车位按居住户数的30%~50%配置,其中地面停车位应不少于配建车位数的30%。(6)社区服务中心布局不合理。应与小区同侧布置。而布置在城市主干路另一侧显然使用不便,造成大量居民频繁穿越城干道,既影响干道交通,又不利居民安全。 (7)应配建幼儿园一处。
(8)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如下图。{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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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某居住小区规划图(3) :
1.低层、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的位置不合适(1分)。低层、多层住宅应布置在用地东 侧、南侧滨河地段(1分),高层住宅应布置在用地的西侧、北侧(1分)。 (3分)
2.高层住宅布置在用地南侧对低层住宅有日照遮挡(1分),应布置在城市次干道以北 (1分)。(2分)
5.小区商服位置不合适(1分),应调整到用地西侧的城市次干道两侧(1分)。 (2分)
4.小学设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安全性不好,同时位置偏西北,服务半径过大,应布 置在城市次干道以南中心位置。 (2.5分)
5.托幼位置不好,服务半径过大,应布置2处托幼,城市次干道南北各一处,位置居 中。(2.5分)
6.小区出入口过多,不便于管理,应集中于支路上设置。 (2分)
7.缺少集中绿地。(1分)(4) : 1.“主干路一侧有两幢住宅(6单元),某单位准备在中间16m间距的地方建二层临时建筑”。 此话所含的考点是:沿街建筑超长,中间16m间距的地方不能再批建临建项目。 2.“该规划科立即立案调查,并经科讨论研究决定处以数十万元罚款,且将三层与下面两层到两年期限时一并拆除,处罚决定立即送达施工方,要求15天内将罚款交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
(1)处罚违法建设的程序不对,一般程序为: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通知单、执行。
(2)处罚通知单不能送到施工单位,应该是建设单位。
(3)行政机关作出处罚之前应该遵守事先告知制度,即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4)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应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事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应该采纳,且不能因此而加重处罚。 (5)处罚要实行缴罚分离制度。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罚款的机关分离,罚款要交到指定的银行,银行收到罚款后全部上缴国库。
(6)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方法对当事人权益造成的侵害不得与要达到的目的失衡,否则就是违反了行政法的相当性原则。“经科讨论研究决定处以数10万元罚款”的决定明显有失公正。 3.“处罚决定加盖监督检查科公章后直接送达”。
此话所含的考点是:处罚决定书中要盖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章,而不是“规划部门监督检查科”的公章。 4.违反消防规范: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审批临建工程,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2)城市规划监督科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应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处罚书不应由监督科作出。
(3)较大数额的罚款未告知听证权利。
(4)拆除已批准的临建工程应给予补偿。(5) : 歌剧院项目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000m2。 2.用地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歌剧院。
可兼容性质:办公、酒店。 3.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规模:42000m2(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27000m2并以最终规模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建筑高度:3 Om,局部高点不超过6 0m(最终高点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建筑层数:以审定方案层数为准。
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后退用地东边界线5m,后退用地北边界线5m,后退用地 西边界线45m。
建筑间距:应符合有关建筑间距和消防规范的要求。 4.交通要求:
办公、酒店出入口应与剧院主要出入口分开设置。 机动车不应向西面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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