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公司法资料汇总

自考公司法资料汇总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5/7 5:05:00

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定,从早先主管部门审核不当的责任,到后来开办单位的出资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证明责任,再到目前普遍适用的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都属其他条件。 同时证券法本条亦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3)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四)定向募集公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司新股发行条件(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般说明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 距最近一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3) 从最近一次定向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内部职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中托管; 也就失去了根据。实践中,当事人对不享权利但却背负义务的(5) 国务院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局不得其解、难以接受的逻辑矛盾即在此。 8.试述资本变动中的股东保护与债权人保护。增资:公司增资,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一)出资违会导致股权的稀释和股权结构的调整,是直接影响现有股东利约责任出资违约责任适用于对一般股东出资责任的追究,具体益并可能引发严重利益冲突的公司重大事项。因此在法律程序的救济手段主要是1、追缴出资。2、催告失权。3、损害赔偿。上,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二)资本充实责任1. 认购担保责任。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我国《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公而发行股份的,如果其发行股份未被认购或认购后又取消的,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则应由发起人共同认购。2. 缴纳担保责任。亦称出资担保责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任,即股东虽认购股份但未缴纳股款或交付非现金出资标的,无效或被撤销。减资:(1)从目的上看,减资为了实现股利分应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缴纳股款或未交付非现金出资财产价额配,保证股东利益。在“无盈不分”的盈利分配原则之下,如的义务。公司发起人履行缴纳担保责任后,除非公司已对违反果公司亏损严重,将使股东长期得不到股利的分配,不利于调出资义务的股东采取了失权程序的救济手段外,其不能因此而动股东的积极性。通过减资,可以尽快改变公司的亏损状态,取得代为履行部分的股权,而只能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行使使公司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2)从减资的程序和条件追偿权。3. 差额填补责任。在公司成立时,如果出资的非货上看 ①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并相应地对章程进行修改。币财产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时,发起人应对不足的差额有限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部分承担连带填补责任。履行差额填补责任的发起人可向出资东通过。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不实的股东行使求偿权。 额。② 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③ 通知债权人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以下四种责任:1. 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④ 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2. 非货币出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保。 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1.简述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3. 违约赔偿责任。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他给付义务。 担违约责任。4. 出资连带责任。即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按行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 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法律后果:(1)股东权利。4. 简述出资违约责任的性质与内容。性质:出资违约责任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精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事法律责任。从各国公司立法看,对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追究未向公司进行任何出资,而承认其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主要有:1. 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事务管理权和公司盈余分配权,将是不可思议的。从公司运营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的机制来说,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正是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2. 上是对股东投资的支配,公司的经营收益实质是股东出资财产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当然归属实际的出资者。因此,就管理权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此种失权是当然失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余主张权利。(2)股东义务与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3. 损害赔偿。应权利,但却不能免除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在未实际出资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之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违反此项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律责任,包括对已足额交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对公司债权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损害赔偿是可以和其他救济手段并人出资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后者恰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用的一种救济方式,当其他救济手段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的实质内容。我国司法文件对出资不到位的民事责任多有规失时,公司或其他守约股东仍可要求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

5.股东出资形式为何法定?其法定依据如何?为何法定:此种其所有权的转移亦以登记为要件。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和商标出资形式的法定主义和限制与公司法实行的法定资本制相辅权是以权利证书表彰的特殊民事权利,其出资不仅要求专利技相成,股东出资既是公司资本的来源,资本信用的进一步表现术或商标的实际转移,更重要的则是专利或商标在登记管理机就是出资信用,因而必须对出资的条件作出法定的限制,否则关的变更登记以及专利证书或商标证书中权利人的相应变更。法定资本制的功能将无从实现。法定依据:1993年公司法只规非专利技术,因不表现为特定的权利形式,只是当事人的一种定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特殊利益,其出资方式与一般动产出资类似,只需实际、有效出资形式,并规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最高比例限的技术交付即可,此种交付通常采取移交图纸、数据、模型、制,而排除了股权、债权等其他经营要素和条件的出资。2005程序等技术资料和技术人员培训等使公司能有效掌握和利用年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作了重大的修改,虽然仍采取法定该项技术的各种必要形式。著作权无固定的权利表现形式,没主义,但不再只是对出资形式作简单的列举,而改采列举与抽有特定的权利证书,因而其出资的履行应根据作品的具体情况象性出资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即一方面列举了货币、实物、知确定出资的要求,包括书稿、影像资料的交付、作品利用的明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四种最为普遍的出资形式,另一方面,又确授权等。

规定了“可以用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可以2.如何理解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的法律地出资的抽象标准,从而大大地放宽了股东出资的财产范围。 位既体现在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又体现在股东相互6.股东可否借贷资金出资?可以借贷资金出资。《公司法》第之间的法律关系中。股东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如下:(一)股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东享有股权这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股东法律地位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集中体现。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交由公司进行经营,按其投资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份额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外。所以,只要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且不被法总称就是股权。股权既是股东法律地位的具体化,又是对股东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任何非货币财产都可以作价出资。因为借贷具体权利义务的抽象概括。(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资金符合此法律规定的条件,所以,在理论上可以作出出资的是指在公司中各股东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或拥有的出资额方式。 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股东平等原则包括这样两7.简述工业产权出资的法律意义和特殊要求?对于工业产权,个层面的含义:①只要具有股东身份,不论股东有何个体差异,存有狭义与广义的两种不同解释。狭义的工业产权仅指商标权均可以该身份在公司中享有平等的权利,②股东平等原则并不和专利权。广义的工业产权范围较为广泛,根据保护工业产权排除股权具体内容的不同。公司法中的股东平等是一种在资本《巴黎公约》第1条的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至少应包括平等基础上的平等,或者说是一种按比例的平等,它以每一股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东所持有的股权或股份的比例作为衡量标准。“一股一表决权”源标记、原产地名称等。对于工业产权出资,一般而言,只要制度就集中体现了这种比例上的平等。我国《公司法》中有不符合工业产权的条件即可作为股东出资,但在特殊情形下,法少体现股东平等原则的规定,如同股同权和同股同利(第127律对此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条)、一股一表决权(第104条)、按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比施细则》即对外国合营者(即外国股东)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例分配剩余财产(第187条第2款)等。 技术规定了特殊的要求。 3.股东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股东的权利主要有:1.出席或8. 现有法定出资形式之外的其他出资形式应否得到法律的承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认?为什么?在各国公司法和企业法上,能够作为出资的并不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 知情权。即股东获取公只是上述法定的几种出资形式,除此之外,股权、债权、劳务、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5. 建议和质询权。6.股利分配信用等也都是各国公司实践和立法中存在的出资形式,只是不请求权。7.公司发行新股时的新股认购优先权。8. 提议召开临同国家的立法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和企业,规定有不同的出资形时股东(大)会的权利。9.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式,上述法定的五种出资形式通常适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10. 临时提案权。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议题或公司,而无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则较为灵活,除上述议案的权利。11.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12.特殊情形下申法定出资形式外,一般都允许股东或合伙人自行约定,而劳务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13.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和信用的出资恰是较为普遍的出资形式。在我国,尽管公司法配请求权。1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享有诉权,即只规定了五种出资形式,但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股权、债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的出资,未来的立法对此是否应予承认并进一步允许其他的出护其权益的权利。(二)股东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资形式,包括劳务、信用、经营权、采矿权、承包经营权等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各国或地区的公司立法对股东种财产权的出资,是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问题。 义务的规定大同小异,基本上共同确认了股东应承担以下主要9.非货币出资履行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要求?《公司法》第28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股款。3.对公司所负债务条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履行方式作了专门的规定:“以非货承担责任。4.不得抽回出资。5.填补出资。 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对于股4.股权可以做哪些分类?各种分类的意义是什么?股权法律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履行,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地位而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实物的出资是(一)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依股权行使的目的和内容为标准进实物所有权从股东向公司的转移,应遵循物权变动的法律原行的划分。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是自益则,动产物权的转移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权。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则一般以登记为要件。《民法通则》第72条对所有权的转移时利是共益权。自益权与共益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股东所享间作了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的完整股权。当然,自益权与共益权间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二)固有权和非固有权这是依股权的重要程度为标准进行的除外。”对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移,各划分。固有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国民法或物权法均规定有专门的法律规则,一般规定为非经办(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是指依公司章理权属变更登记,不能发生转移的法律效力。同时,对于某些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可剥夺或可限制的权利。将股权分为固动产,如机动车等,国家实行登记管理并以登记取得权利的,有权与非固有权的意义,主要在于让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明确哪

14

些权利是可依公司章程或决议予以限制的,哪些权利是不得以营业年度终了时的分配比例参加分配,而且只能在支付了公司公司章程或决议予以限制的,从而增强其权利意识。(三)单的债息和优先股股东权益得到满足后才可参加分配。在公司因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这是依股权行使方式为标准进行的划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必须排在公司的债权人、分。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这种权优先股股东之后分得公司剩余财产。特别股是有某种特别权利利只要普通股股东持有一股即可享有,且每一股东均可依自己或者某种特别义务的股份,包括优先股与后配股两类。优先股的意志单独行使。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一定比例以在享有权利方面较普通股优先,而后配股则逊于普通股。特别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设立少数股东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主要有分配公司盈余的特别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特别防止“资本多数取决原则”的滥用。(四)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行使表决权的特别股、可赎回的特别股以及发起人股等类股东权这是以其权利行使主体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一般股东权型。(二)记名股与无记名股这是依是否在股票票面和股东名是指公司的普通股东即可行使的权利;而特别股东权则是指专册上记载股东姓名为标准进行的分类。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和属于股东中特定人的权利,如公司发起人或特别种类的股东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一种股票。否则,即为无记名股。(优先股股东、后配股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五)财产权、支记名股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状况的掌握,便于公司对配与经营权、救济与附属权这也是以权利行使的目的为标准进股份流通情况的了解,可以有效地防止股票投机行为。而无记行的划分。其中,财产权与前述自益权相当;支配与经营权是名股最显著的优点是便于股份的流通。各国或地区的公司立法指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利,除表决权外,还包括累积投一般均对记名股和无记名股的转让方式做不同的规定。依我国票权等;救济与附属权是指从手段上保障前两种权利得以充分《公司法》第130条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1)公司向发起人、实现的权利,除表决权和累积投票权之外的大多数共益权均属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此类。 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6.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有何区以代表人姓名记名。(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也应采取记名股票别?出资证明书与股票的区别(1)票面金额的表现不同。在的形式。(3)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记名也可不记名。一般情况下,出资证明书的票面金额不一定相等,而股票的票(三)面额股和无面额股这是依股票是否载有一定金额为标准面金额是相同、统一的。而且,股票还有额面股和无额面股之进行的分类。面额股是指在股票票面表示一定金额的股份。许分,而出资证明书是绝对不可能不记载票面金额的。(2)出资多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对公司股票的最低票面值均做了规定。证明书都是记名的,而股票分类中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之我国对股票的面值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无面额股是指股票票分。 面不表示一定金额,只表示其占公司资本总额一定比例的股(3)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出资证明书只份。这种股份的价值依据其所占公司的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确有在股东依法转让股权时,才可随其股权一同转让。 定。这种股份的好处主要在于,当公司增资时,无需再发行或7.试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一)股权增加新的股份,只要实际上增加每股所代表的资本额即可。其转让的概念股权的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一定的弊端主要在于,股份所代表的金额经常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程序把自己的股权让与受让人、由受让人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增加了股份转让和交易的难度。我国《公司法》第128条规定: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如下:1.股权转让是一“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种股权买卖行为2.股权转让不改变公司的法人资格3.股权转得低于票面金额。”第168条还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让是要式行为(二)转让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72条和第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73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作了规定。(1)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外,我国现行法积金。”(四)其他特殊类型的股份(票)除上述分类外,在我对在公司内部进行的股权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对于股东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特殊类型的股份。比如,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法律没有专门设依投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定任何限制,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转让即可成立。股;依是否可以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自由转让为标准则可分为流(2)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外,我国通股和非流通股;依认购股份的货币不同为标准可分为A股、现行法对向公司外部进行股权转让予以严格限制。这种限制主B股、H股、N股、S股等。

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其一,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9. 试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的转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股东就起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一定的程序把自己的股权让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与受让人、由受让人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的股东。我国《公司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法》第72条和第73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作了规定。(1)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外,我国现行法对在公司内部进行的股权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3)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则,对于股东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的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应当通知法律没有专门设定任何限制,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转让即可成立。(2)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规定外,我国现行法对向公司外部进行股权转让予以严格限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股权转让的程序1.公司内部股东变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其一,股东向非股东更登记股权转让应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2.股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股东就起股权转东工商变更登记 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8.对股份和股票可以作哪些分类?各种分类的区别有哪些?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股份与股票形同表里,股票不能离开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公司股份而存在。(一)普通股和特别股这是依股东承担的风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险和享有的权益的大小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普通股是股份有限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3)对于人民法院依公司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种类。普通股的股东一般都享有表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的情形,我国公司决权。普通股的股东在分配股利时,不享有特别利益,均按当法规定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

15

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股权转让的程序1.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应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权转让合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依我国《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第74条的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由公司相应修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而且对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这就是通常所称的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2.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条例》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原有企业改组设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这为通常所称的工商变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更登记。一般而言,公司变更登记应由转让方(原股东)向董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事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登记机构)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再由公司内部登记机构依《公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近三年连续盈利。关于增资发行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审核。若转让符合《公司法》及公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司章程规定,公司内部登记机构应同意变更并记载于股东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公开发行册,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1.比较公司债券与股票、公司债券持有人与股东之间的区别。金使用效益良好;(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公司债券与股票的比较:都是有价证券,是公司向社会公众募12个月;(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集资金的两种重要方式,都要受到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大违法行为;(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定向募集公司公的调整。区别在于:1.两者所表彰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基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于公司债券产生的是债券债务法律关系,融入的资金属于公司除了要符合新设立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的负债,不是资本金。在购买了公司债券之后,投资者成为了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发行公司的债权人。基于股票发行产生的是股权法律关系,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二)距最碍小南瓜新股所筹集的资金称为公司资本金的一部分,投资者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三)从最后一次在认缴了新股之后,取得了公司股东的身份。2.投资者所承担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内部的风险不同。到期还本付息是基于公司债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债券利息一般都是按照事先约定的债券托管;(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利率计算的,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然而,股3.比较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普通公司债券的差异。公司债与普通票投资的特点之一是不得抽回投资,即不能要求公司返还股票公司债务的比较:共同之处是两者都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投资的本金,而且投资回报一般都不能事先约定,无盈不分是1.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公司债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债券的基本的原则。所以债券投资的风险比股票投资要下,当然,相发行,这是产生公司债的唯一原因,是合同之债的一种特殊情应的投资回报也有可能低于股票。3.投资者所享有的权利不形;而普通公司债务的产生则是源于多种原因,可能是合同之同。股票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享有基于股东身份所产生的各债,也可能是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2.缱种股东权利。公司债券投资者是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债券到绻债务表现的形式不同。公司债以公司债券为表现形式,是一期之后,对发行公司享有请求还本付息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种证券化的公司债务,有相应的发行市场和转让市场,转让便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4.发行公司的种类不同。在我利,易于交通;普通公司债务不以有价证券来表彰,是非证券国,股票的发行公司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化的债务,因此不易转让,难以流通,也不会有相应的发行市体则不限于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发行场和转让市场。3.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和地位不同。公司债是公公司债券。 司所负担的集团债务,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债券持有人所享有2.比较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发行条件与股票发行条件。公开发行的权利是相同的;而普通公司债形成的原因是多元的,即使普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通公司债的债权人人数众多,可能因债权的数量不同或受偿的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优先次序不同等原因,而不能构成一个集团。4.管辖的法律规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范不尽相同。普通公司债务主要由合同法来调整;公司通过发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行公司债券来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举债,需要经过复杂的债券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发行程序、法律上的管制更为严格,双方的关系主要受公司法、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证券法的调整,当让也要受合同法调整。

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4.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与发行条件的特殊性有哪些?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5.简述公司债券转让制度的价值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流动性或核准。”同时,该法第18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称可转让性是其固有特性之一。对于现存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转让制度是一种退出机制;对于潜在的投资者,转让制度是一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种进入机制。发行公司参与公司债券的流通市场,可以通过维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持公司债券市场价格间接地达到维持股票市场价格的目的。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新设立股司债券的转让,意味着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投资机会的增多,尤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其是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转让,可以丰富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种。公司债券的转让,尤其是在集中市场进行的持续不断的转

16

搜索更多关于: 自考公司法资料汇总 的文档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定,从早先主管部门审核不当的责任,到后来开办单位的出资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证明责任,再到目前普遍适用的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都属其他条件。 同时证券法本条亦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3)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四)定向募集公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司新股发行条件(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般说明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 距最近一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次定向募集股份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