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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水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水环社联。 第二条 水环社联是在水环学院党委领导,水环学院团委及校社联的
指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组织。本联合会代表了水环社团的共同利益,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会员通过水环社联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第三条 水环社联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校纪,以积极、
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加强水环学院各个社团的联系,促进其社团的健康发展;协助水环学院党委团委为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条 水环社联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我院学
生社团进行管理;协调、研究和决定社团活动中的重要问题等。具体如下:
(1)负责监督、巩固、评议社团及社团活动,使之正常运作; (2)协调各学生社团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全校社团的统一建设; (3)开展总结、调研工作,从理论、实践上不断探讨社团的发展; (4)协助水环学院团委开展其他社团工作或组织重大学生社团活动;
(5)收集、了解兄弟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信息,交流经验,不断开辟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新领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制定、审议、修改社团联合会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社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 (三)讨论、审议社联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策略; (四)负责选举产生新一届社联常委会和社联负责人。 第七条 社联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主席工作:
(1)主持社联全面工作,主持制定社联工作计划,及时向水环学院团委汇报社联及其社团(协会)活动情况。
(3)召集社联全体会议及各社团(协会)负责人会议。 (4)经学院团委批准,有权签发社联的各项制度、文件。 (5)经校团委批准,行使任免社联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聘用的权利。 副主席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负责执行主席团决议,监督社联各项活动的具体工作执行,在主席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经团委同意代理主
席工作。 秘书长工作:
了解、掌握社联日常活动情况,把握社团(协会)活动方案,负责协调主席、副主席、各部门及各社团(协会)间的工作。 社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职能部门,各部门依其职能开展工作。 监察部工作:
监察部是社团联合会设立的监督机构,起着做好学生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的作用,并对全院学生社团会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社团财务的监管工作;制订及讨论监察部的相关规定与文件。 宣传部工作:
宣传部是树立和塑造社联的总体形象,设计宣传方案,负责社联的宣传工作,协调和指导各社团宣传部门开展工作,社刊的制作与发行。 外联部工作:
外联部是负责大学生社团所有的公关任务:老师的邀请,及外来人员的接待,我院社联与其他院系的联谊活动,寻求企业和传媒的合作,为社团工作筹集资金,提供舞台,活动的场地借用及音响等相关设备的租借,保持各院系之间的联络。 调研培训部工作:
调研培训部是社联与各社团之间交流桥梁的构筑者,是完善社联管理和指导的倡导者,平时深入各社团与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社团发展历史,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负责社联其他部门的调研
工作和主席团交代的其他任务。 学术科技部工作:
学术科技部是负责学术科技类社团的日常管理、信息交流等相关工作。
理论研究部工作:
理论研究部是负责理论研究类社团的日常管理、信息交流等相关工作。
文化艺术部工作:
文化艺术部是负责文化艺术类社团的日常管理、信息交流等相关工作。
体育竞技部工作:
体育竞技部是负责体育竞技类社团的日常管理、信息交流等相关工作。
社会公益部工作:
社会公益部是负责社会公益类社团的日常管理、信息交流等相关工作。
(二) 社团(协会)负责人
负责本社团(协会)全面工作,根据会员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团(协会)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执行,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向社联汇报。
第八条 社联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期会议,全体成员参加,全面总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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