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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A 47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583-2006
气象生活指数
Meteorological Living Index
2006-03-27 发布 2006-05-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2.1 气象生活指数 1
3 气象生活指数分级标准 1 3.1 紫外线辐射指数 1 3.2 垂钓气象指数 1
3.3 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 2 3.4 夏季游泳气象指数 2 3.5 着装厚度气象指数 2 3.6 晾晒气象指数 3 3.7 雨具携带气象指数 3 3.8 空调开机气象指数 3 3.9 登山气象指数 4 3.10 增减衣气象指数 4 3.11 高血压发病气象指数 4 3.12 冬季锻炼气象指数 5 3.13 夏季锻炼气象指数 5 3.14 夏季中暑气象指数 5 3.15 冬季风寒气象指数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辐射指数的划分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垂钓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夏季游泳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着装厚度气象指数计算方法 11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晾晒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雨具携带气象指数表示方法 13 附录 H(规范性附录)空调开机气象指数的表示方法 14 附录 I(规范性附录)登山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5 附录 J(规范性附录)增减衣气象指数计算方法 16
附录 K(规范性附录)高血压发病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7 附录 L(规范性附录)冬季锻炼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8 附录 M(规范性附录)夏季锻炼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19 附录 N(规范性附录)夏季中暑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20 附录 O(规范性附录)冬季风寒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 21 前言
鉴于目前在气象生活指数方面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规范四川省境内气象生活指数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特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及要素等级是根据有关气象生活指数规范和规定,并结合四川特殊的地形、气候特点等基本做法确定的。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气象局专业气象台。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礼洪、孙明、陈云强、武虹、邵远坤、郭洁、吴德仁、廖多福。
气象生活指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境内常用气象生活指数的定义和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内使用的气象服务、研究、风险评估等的气象生活指数。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气象生活指数
一般是指与社会公众的生活密切联系的气象预报的衍生产品。 3 气象生活指数分级标准 3.1 紫外线辐射指数 定义:衡量某地正午前后到达地面的太阳光线中的紫外线辐射对人体皮肤、眼睛等组织和器官可能的损伤程度的指标。
分五级,紫外线辐射级数的划分见表1。 表1 紫外线辐射级数的划分 级
别到达地面的紫外线辐射量w/㎡
(280nm-400nm)紫外线指数紫外线辐射强度对人体可能影响(皮肤晒红时间)(分钟)需采取的防护措施
1级<5 0,1,2 最弱 100~180 不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级 5~9.9 3,4 弱 60~100 可以适当采取一些防护措施。如:涂擦防护霜等
3级 10~14.9 5,6 中等 30~60 外出时戴好遮阳帽、太阳镜和太阳伞等,涂擦SPF指数大于15的防晒霜
4级 15~29.9 7,8,9 强 20~40 除上述防护措施外,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时段避免外出或尽可能在遮荫处
5级≥30 ≥10 很强﹤20 尽可能不在室外活动, 必须外出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护措施
注1:紫外线辐射级数的划分来自中国气象局下发的《紫外线指数预报业务服务暂行规定》 注2:紫外线辐射指数的划分见本标准附录A。 3.2 垂钓气象指数
定义:季节变化和气象要素对垂钓活动的影响程度。 分六级,垂钓气象指数的分级划分见表2。 表2 垂钓气象指数的划分 分级指数服务用语
1级 C=5 气象条件极佳,非常利于垂钓 2级 C=4 气象条件较好,利于垂钓 3级 C=3 气象条件尚可,可考虑垂钓 表2(续)
4级 C=2 气象条件偏差,不太利于垂钓 5级 C=1 气象条件很差,不利垂钓 6级 C=0 气象条件极差,不考虑垂钓
注:垂钓气象指数的计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B。 3.3 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
定义:考虑了气温、湿度、风等气象要素对人体的综合作用后,一般人群对外界气象环境感受到舒适与否及其程度。
分九级,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分级划分见表3。 表3 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 等级指数范围服务用语
1级 I<25 寒冷,感觉极不舒适 2级 25≤I<40 冷,感觉不舒适
3级 40≤I<50 偏冷或较冷,大部分人感觉不舒适 4级 50≤I<60 偏凉或凉,部分人感觉不舒适 5级 60≤I<70 普遍感觉舒适
6级 70≤I<79 偏热或较热,部分人感觉不舒适 7级 79≤I<85 热,感觉不舒适 8级 85≤I<90 闷热,感觉很不舒适 9级 I≥90 极其闷热,感觉极不舒适
注:人体舒适度气象指数计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C。 3.4 夏季游泳气象指数
定义:气温、湿度、云量、风、降水等气象要素对人体的综合作用后,露天游泳适合与否及其程度。
分五级,夏季游泳气象指数分级划分见表4。 表4 夏季游泳气象指数分级 等级指数范围服务用语 1级 85<S 非常适宜游泳
2级 75<S≤85 比较适宜游泳 3级 60<S≤75 基本适宜游泳 4级 40<S≤60 不太适宜游泳 5级 S≤40 不适宜游泳
注:夏季游泳气象指数计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D。 3.5 着装厚度气象指数
定义:根据天空状况、气温、湿度及风等气象要素对人体感觉温度的影响,为了使人的体表温度保持恒定或使人体保持舒适状态所需穿着衣服的标准厚度。 分九级,着装厚度气象指数分级见表5。 表5 着装厚度气象指数分级 等级指数范围服务用语 1级 H≤1.5 短薄炎夏装 2级 1.5<H≤4 短夏装
3级 4<H≤6 夏装,长袖衬衣/衬衣 表5(续)
4级 6<H≤8 春秋装,衬衣+马甲/衬衣+夹克 5级 8<H≤11 春秋装,衬衣+西装/衬衣+薄毛衣 6级 11<H≤14 晚秋装,薄毛衣+西装/薄毛衣+外套 7级 14<H≤18 初冬装,毛衣+薄呢外套/毛衣+薄棉衣 8级 18<H≤22 冬装,厚毛衣+棉衣/厚毛衣+呢外套 9级 H>22 隆冬装,羽绒服等
注:着装厚度气象指数计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E。 3.6 晾晒气象指数
定义:在气温、湿度、风速、总云量、降水等气象要素的影响下,对适宜晾晒衣物的影响程度。
分五级,晾晒气象指数分级划分见表6。 表6 晾晒气象指数分级
等级夏季(4~9月)冬季(10~3月)服务用语 1级 Y≥5.7 Y≥3.2 很适宜晾晒
2级 3.9<Y<5.7 0.9<Y<3.2 适宜晾晒 3级 Y≤3.9 Y≤0.9 基本适宜晾晒
4级阵性小雨(或风4级~5级)阵性小雨(或风4级~5级)可适时晾晒
5级小雨或小雨以上量级的降雨(或风≥6级)小雨或小雨以上量级的降雨(或风≥6级)不适宜晾晒
注:晾晒气象指数计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F。 3.7 雨具携带气象指数
定义:在有降水天气现象出现时,外出需要携带雨具的可能性。 分五级,雨具携带气象指数级数划分见表7。 表7 雨具携带气象指数级数 等级指数范围服务用语 1级 Y=1 不必带雨具 2级 Y=2 可以不带雨具 3级 Y=3 应考虑带雨具 4级 Y=4 最好带上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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