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研究: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莱芜案例

案例研究: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莱芜案例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5/29 13:23:16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莱芜案例

房友军1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山东 莱芜 271100)

摘 要:应收账款质押是我国《物权法》在担保形式上的一大创新,对于打通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促进我国金融效率的提高和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莱芜市一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件为例,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化解方式进行了分析,认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切实可行、有法律保障的中小企业融资之道。

关键词: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风险控制

Abstract:The account receivables pledge is great innovation in the insurance form of China’s Property Law,which is significant to connect the bank credit with commercial credit,promoting the financial efficienc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conomy.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otential operation risks and legal risks on financing pledged account receivable and gives the resolution,by taking the example of a financing case based on the pledge on account receivable in Laiwu City. We conclude that the financing method pledged account receivable is an available and legally protected way to raise funds for SMEs.

Key Words:account receivables pledge,financing method,risk resolution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1-0035-05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形成融资难的主要症结则是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长期以来,我国只允许不动产以及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作为抵押担保,在实践中,各银行也主要倾向于接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扩大了动产担保范围,规定应收账款、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以及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动产均可设置担保,从而为广泛开展动产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此时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出质的应收账款为质押财产。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以未被证券化的或者不能以流通中票据或债券为载体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 1

作者简介:房友军(1971-),男,山东莱芜人,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

1

的、普通债权为标的的权利质押,其在设立、期限、公示、效力及实现方面有其特殊性。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银行改善现行的贷款担保结构,有效分散和化解贷款风险,打通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交易通道,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繁荣,符合当今国际融资发展的主流趋势。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市场需求与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国内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践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国际上针对中小企业的主要信贷品种之一,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83%的国家和地区支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美国,应收账款融资交易占全部商业贷款的四分之一,年增长率约12%,该项业务在美国的融资量自2000年起逐年上升,到2007年达到了5450亿美元。澳大利亚几乎所有银行开展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目前该国正在积极筹备将应收账款担保权益纳入动产担保法,以便更为有效地推动该项业务的业务。

在我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正式运行,依托互联网向社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服务。系统开通以来,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广泛欢迎,业务量迅速扩大。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登记应收账款质押12.8万笔,累计提供查询17.7万笔,系统常用户2688个、普通查询用户3123个,涉及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金额约6.7万亿,其中,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金额约2.6万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联手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平台支付宝,为符合信贷要求的淘宝卖家提供单笔最低50元、最高5万元的个人小额信贷,符合信贷标准的卖家以其已成交而没收到货款的交易为担保,这项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在动产融资领域所做的新尝试,有效解决了淘宝卖家的资金周转问题。

(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点与信息对称

应收账款质押是企业在质押担保方式上的一大创新,在我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但作为一种权利质押,与存单等动产质押方式相比,风险相对要大,集中体现在应收账款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

1. 主体风险。主体风险又分为债权企业主体风险和债务企业主体风险两种。(1)债权企业主体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在贷款期内破产的风险。一般来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其自身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加之经营业务比较单一,外界经营环境对

2

他们的影响力比较强,所以抗风险能力较弱,一笔交易的失败就可能导致企业破产。(2)债务企业主体风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际上是将对企业的履约信用评价转移到了债务企业身上,如果债务企业的履约能力不强,极有可能导致企业不能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按期还款,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

2. 客体风险。如果应收账款出现履约风险,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按期还款,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应收账款的履约风险可分为以下几类:(1)应收账款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风险。在应收账款本身不真实的情况下,设定在其上的质权自然也无法实现。如果该基础合同本身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情形,本身就会被认为无效,在其之上设定的应收账款质押自然也无效。即便基础关系真实、合法,合同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也会使应收账款处于不稳定状态。(2)应收账款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收入确认规定的风险。因为只有能按会计制度的要求确定为收入的应收账款,才能相应确认为企业资产。(3)应收账款灭失风险。可能出现应收账款债务人对质押不知情而向出质人清偿、行使抵消权、甚至恶意向出质人偿还债务而使应收账款消灭,影响质权人质权的实现。(4)资金安全风险。如果应收款被企业挪用,则严重影响企业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所以银行要为企业设立专门账户,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从以上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应收账款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信息对称是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而债权人、债务人对此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只有债权人、债务人及时披露应收账款的真实信息,才有可能保障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资金的安全。

(三)国内外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制度比较

对于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世界各国主要从质权设定上进行法律层面的保护。由于债权设质既涉及第三债务人的利益,又面临出质人违背诚信再次转让债权的嫌疑。因此在应收账款质权的设定方面,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或采用“书面合约+债权证书交付”模式、“书面合同+通知第三债务人”模式,或采用“书面合同+通知第三债务人+债权证书交付”模式,突出质权的支配控制权能和对交易安全的保障。使利害关系人方便地知悉应收账款上既存或潜在的权利,进而帮助债权人预估和规避风险,在权利发生冲突时提供明确的优先权规则。我国《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其在应收账款质权设立上采用的是“书面合同+登记”的模式,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的动产担保制度基本类似。签订书面合同是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的形式要件,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的实质要件,两个要件同时满足时应收账款质权得以设立,并同时产生物权的对抗效力,但对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在有关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

3

三、案件背景、风险与化解

(一)金成兴龙背景

金成兴龙公司始建于2003年5月,法人代表张某,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等的批发零售。企业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公司资产总额3.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79亿元,固定资产0.56亿元,负债总额1.12亿元,净资产2.58亿元,资产负债率30.26%。

近两年来,金成兴龙公司大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但其所投资兴建的固定资产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全及其他原因没有投产运营,资金占用较大。自2009年以来,借款人经营出现问题,还款能力下降,加上自身融资额及对外担保额较大,对经营失去信心,想借机逃废银行债务,大量转移资产,企业绝大部分资产均已不在法定代表人名下。

与金成兴龙公司有应收账款关系的企业A、B、C三家公司的情况如下:A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250万元,主营钢材等的批发零售;2005年被信用评级公司评为A级;银行未结清贷款1490万元;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B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钢材、生铁等的批发零售,注册资本50万元,总资产3000万元;银行未结清信贷业务余额为0;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C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营钢材生铁、汽车配件、橡塑制品、工程机械、金银制品等的批发零售;银行未结清贷款100万元;在银行发生过欠息记录。

三家公司与金成兴龙公司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系,金成兴龙公司规模相对较大,从大型钢铁企业以优惠的价格批发到钢材后,加价分售给包括这三家公司在内的一些小公司。

(二)业务办理及风险形成

2009年9月17日,金成兴龙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向莱芜市H银行申请办理保理业务726 万元,由应收A公司637.2万元、B公司348.4万元、C公司369万元账款做抵押。保理业务是H银行近年来主推的一项业务品种,由于有真实贸易和物流做基础,风险相对不大,H银行近年来已做了2亿多元的保理,从未发生过不良。与以往的保理业务一样,H银行对金成兴龙与三家公司的贸易往来情况进行了考察,确认属于真实贸易往来。同时这三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济实力支付应收账款,三家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做了确认,承诺2010年3月20日将有关款项付至H银行指定账户,并追加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H银行经办人员在该笔业务审批后,与借款人、担保人、债务人签订了相关合同,并在人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了查询,发现以上三笔应收账款均未被质押、转让。H银行经办人员随后按相关要求在该系统中登记了这三笔业务的信息,包括质权人、出质人

4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莱芜案例 房友军1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山东 莱芜 271100) 摘 要:应收账款质押是我国《物权法》在担保形式上的一大创新,对于打通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促进我国金融效率的提高和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莱芜市一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件为例,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化解方式进行了分析,认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切实可行、有法律保障的中小企业融资之道。 关键词: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风险控制 Abstract:The account receivables pledge is great innovation in the insurance form of China’s Property Law,which is significant t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