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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刑法学(第三版) 张明楷 法律出版社 2007年8月
B. 先前行为是否包括犯罪行为? 重大道义业务应否成为不作为义务来源? 2.作为可能性
原则:法律不强人所难(罗马法格言)
不自控己罪引申的问题:店员侵占货款后不告诉店主,使店主免除债务的,是否另成立诈骗罪? 判断:客观条件、主观能力
履行义务存在危险时:法益衡量 3.结果回避可能性
(四)不作为与作为等价性问题 四、持有的性质: 三种观点、本书立场
四、行为的时间、地点、状况与方法
时间、地点、状况、方法与行为的关系(手段)
是对行为的要求?还是对时间、地点、状况、方法本身的要求? 比较:
要买龙井茶——要买杭州产的龙井茶——要买杭州清明节产的龙井茶
要有行为——要在公共场所实施行为——要在10月1日前的公共场所实施行为
第四款 行为对象
一、行为对象的概念 保护客体与行为客体
与有关概念的区别:组成犯罪行为之物、行为孳生之物、供犯罪使用之物 二、行为对象的意义 是否任何犯罪都有对象? 三行为对象与保护法益的关系
第五款 结果
一、结果的概念与特征
因果性、侵害性与危险、现实性、多样性 二、危险的性质 危险是否结果? 侵害结果与危险结果?
行为的危险与作为结果的危险?
具体的危险、抽象的危险、二者之间的危险? 三、结果与犯罪的分类
(一) 行为犯、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 1. 行为犯与结果犯
根据《刑法总论.ppt》整理 第 13 页 共 44 页 整理者:骊城检察官 2008年10月
笔记 刑法学(第三版) 张明楷 法律出版社 2007年8月
2. 结果加重犯
⑴实施基本行为造成结果加重 ⑵直接因果关系
⑶对基本行为的罪过,对加重结果的罪过 ⑷刑法明文加重法定刑:加重程度与加重理由 (二) 即成犯、状态犯与继续犯 四、危害结果的种类 (一) 侵害结果与危害结果 (二) 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 (三) 严重结果与非严重结果
(四) 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与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 取决于如何理解构成要件及其要素 危险结果应是一切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五) 作为选择法定刑根据的结果与法定刑内影响量刑的结果
第六款 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的研究范围与意义 (一) 研究范畴:称谓与范围的关系 认定上: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结局上: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注意点:因果关系的认定与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判断的区别 (二) 研究意义
能否将某种结果归责于某种行为 二、因果关系的特点
(一) 与哲学上因果关系的统一性 客观性、顺序性、相对性、规定性、复杂性 (二) 特殊性 1.范围的特定性 2.作用的单向性
3.特定的发展过程:诈骗罪? 三、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国外刑法理论上的主要学说 1.条件说:基本观点、批评与反批评 2.原因说:
3.相当因果关系说:特色/三种学说 4.合法则的条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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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说
6.客观归责理论:将因果关系与归责相区别,因果关系以条件说为前提,具有条件关系的行为中,具有归责可能的,只是造成法律禁止的危险,该危险是在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中实现的行为——教科书的内容
问题:负有作为义务的人,本来可以使人既不死亡也不受伤的,但只是做到了使人不死亡却受伤的虽然降低了风险,也无罪吗?
(三) 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学说 1.必然因果关系说 2.偶然因果关系说
3.事实的因果关系与法律的因果关系说 (三)私见:条件说 1.含义与理由
条件关系的公式: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时,前者是后者的原因 条件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 条件关系中的结果限于现实产生的结果 禁止溯及理论的运用
优点:容易确定;基础的明确化;不会过于缩小处罚范围;存在防止扩大处罚范围的其他途径 2.条件关系的认定: ⑴因果关系的断绝 ⑵假定的因果关系 ⑶合义务的择一的举动 ⑷二重的因果关系 ⑸重叠的因果关系
⑹可替代的充分条件: 沙漠考察案件 3.注意事项: ⑴行为与结果的限定
现实的、具体的、特定的结果 ⑵因果关系与主观责任
行为人是否有认识不左右有无因果关系 ⑶因果关系总是一定条件下的因果关系 ⑷多阴一果现象 ⑸禁止溯及原理的运用 ⑹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⑺疫学的因果关系
⑻结果加重犯因果关系的限定:直接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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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刑法学(第三版) 张明楷 法律出版社 2007年8月
第三节 违法性阻却事由
违法性阻却的事由概述
概念
根据(本质)
法益衡量说、目的说、社会相当上 以法益衡量为基础的综合说 主观的正当化事由? 种类
第二款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概述 定义 种类
一般正当防卫与无过当防卫 (三)正当化根据
个人的保全:个人行使其固有的自卫防卫权 法的确保:对不法的否定、对法秩序的确证 三、一般正当防卫 (一) 条件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⑴不法性
不法性的基本含义 对合法行为不能防卫
对无责任能力的侵害行为能否防卫? ⑵侵害性
对侵害国家利益的防卫问题 对不作为的防卫 对过失行为的防卫 对自招不法侵害的防卫
对物防卫的认定:饲主唆使的;饲主没有唆使的;野生动物的侵害 ⑶现实性 假想防卫问题 2.正在进行(紧迫性) ⑴标准:
已经开始:一般:已经着手。特殊:直接面临
尚未结束:法益仍然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与威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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