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0年欧盟增值税绿皮书
1)加强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方的对话,比如建立可促使在税务机关和欧盟层面的工商企业代表们之间的意见交换的常设论坛。
2)使最佳的实践成为在成员国间共同的做法,比如,为简化行政措施和取消由工商企业承担的无必要的负担制定准则。
3)制度关于与欧盟增值税制度相适应的规则的自愿遵守——通过与相关方达成具体的协议——的欧盟政策,比如发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伙伴”的理念和特定交易的课征方式的预先裁决的理念。
4)在执行新的增值税规则中考虑一些信息技术方面的问题:既为公司企业也为税务机关,确定适当的时间表和为信息系统的调整商定工作过程;通过更好的互用性,促进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的自动化交换;在可能的情况下,开发所有成员国都可以使用的特定的欧盟层面的信息技术软件。
问题32:为了改善经营者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上述这些建议有用吗?还有其他建议吗?
5.6. 其他问题
本绿皮书提出了一些讨论专题,但并没有穷尽。由于本绿皮书的目的是启动一项尽可能广泛的讨论,因此本绿皮书的发布也为提出其他方面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机会。
问题33:除了已经提出的问题外,在进行欧盟增值税的未来的思考中还有哪些问题应当检查?您的关于相应的措施的建议?
译者语:以上是欧盟委员会2010年增值税绿皮书中关于分析现有欧盟增值税制度中的问题的主要内容。毫无疑问,欧盟增值税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解决的途径对于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从某种程度上,欧盟增值税绿皮书中的欧盟增值税制度改革的内容亦为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提供了方向,特别是在征收范围、免税规则、征收
方式、简化程序、反增值税欺诈等领域。我国增值税进一步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而改革的地方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在征收范围的扩大上,还应该涉及其他领域。总之,未来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应该是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改革,相信一个更加简化、稳健和高效的增值税制度亦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前进方向。
【译者简介】 翁武耀(1981—),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欧洲税收高等研究院博士生,主要研究领域:税法、欧洲税法、意大利税法。
本文部分内容载于2011年4月20日《中国税务报》,第8版,财经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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