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盖面广、容量大、传播速度快、不受时空限制的优势,形成网上直播、视频点播、双向交互,实现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多途径、零距离、高效率沟通;完善农业视频会议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办好湖北农业信息网政务门户和农业网站集群,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在线沟通和公众互动;做大做强湖北农业信息网商务门户,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大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围绕优质水稻、双低油菜、生猪、肉牛、肉羊、禽蛋、肉禽、水禽、水产品、食用菌、蔬菜、果茶等优势主导产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实施绿色农业产业工程,依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一批绿色食品标准化板块基地和标准化原料加工基地,以农业标准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到2015年底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试验示范体系。制(修)订无公害绿色农业地方标准100项。全省共建设100个以绿色食品为主导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其中武汉城市圈建设25个国家级和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示范区(园),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25个国家级和省级有机食品标准化示范区(园)。全省绿色和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500万亩以上。重点扶持100家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培植500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坚持“政府推动、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的原则,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和投入品使用记录,实行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终端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和可追溯制度,实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农药、化肥、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执行投入品登记制度、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净化农产品质量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5年末,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自律性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提升检测水平。到2015年,省级每年监测频次4次,范围覆盖17个市州,监测农产品种类达到40种,抽检样品达到1.2万个,市级年定量监测样品达到3000个,县级年定量监测样品达到1000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按照试点、推广、普及的原则,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平台,网络市、县、乡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的监控点。逐步构建网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建立农产品质检机构管理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质检机构的综合考核评估,实行质检机构等级管理制度。加强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发展品牌农业
大力推行农业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品牌认证、HACCP认证、GAP认证和农产品名牌评定,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以名特优新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认证奖励机制,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谋划、打造、宣传一批在全国有市场影响力的产品。通过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大力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整体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争取到2015年全省通过国家“三品一标”认证品牌总数达到4500个,总产量达到1600万吨,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农业类全国知名品牌30个以上。 (五)促进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以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使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的规模经济效益。力争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办)建立土地承包档案;50%的县(市、区)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80%的县(市、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80%的乡镇(街、办)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把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与农户利益联结
机制紧密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扶持本土企业为主原则,培植一批造福一方百姓、带活一方经济、带动一方产业的本土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各种加工型、物流型、科技型的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成为带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骨干力量。建立、完善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原则,采取行政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把基地农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向适宜区域合理集中,形成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提升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加强农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园区集中,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带动园区朝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增强农业园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骨干、农贸市场为基础、农产品直销店、食品超市、连锁超市为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参与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形成产、供、销紧密联结的农业产业链。通过5年左右努力,力争全省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优质稻、双低油菜、茶叶、水禽、肉禽、禽蛋、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加工水平进入全国前三名;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50家以上,过30亿元的10家以上,过100亿元4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16个以上,100亿元以上的加工业大县10个以上;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过6000亿元。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推动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促进农户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转变,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抓紧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大力扶持农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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