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8年二建施工管理口诀(简单明了-背熟就可以通过)
124、3级安全教育:企业(公司)、项目(工程队、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2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步骤:工作活动分类—危险源识别—风险确定—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126、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隐患处理程序: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127、安全生产设施3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28、第一类危险源:本身具有危险;第二类危险源:故障、缺陷、失误造成的。危险源识别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一般包括分类项目、检查内容要求、检查处理意见)
129、安全隐患处理原则:冗余安全度处理原则;单项隐患综合处理原则、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重点处理原则、动态处理原则。
130、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人、物、管理三个方面。防范方法:安全意识培训;施工机具的监管和维护保养;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1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132、“五牌一图”(概监消安文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133、市区围挡不低于2.5m,其他围挡不低于1.8m。昼间施工噪声不高于70db,夜间不高于55db(夜间最大不高于70db)。
134、施工发承包主要类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业主早期造价控制,对项目总进度控制不利,业主对总承包单位依赖大,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总承包管理模式(边设计边施工,有利于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轻业主质量控制工作量,合同管理工作量增大,组织协调工作量减少)、平行发承包模式(又称分包发承包,对业主早期投资控制不利,缩短工期,有益于业主质量控制,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协调难度大。)
135、公共利益项目、国有资金项目、涉外项目要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自然地域环境限制,涉及国安、国秘、抢险救灾项目等)。
136、保险:发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工程承包人对运至施工现场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及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承包人对租赁或提供给劳务施工用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37、货物验收方式有:驻厂验收、提运验收、接运验收、入库验收
138、设备制造前预付款10%,送达交货地点80%,留10%的设备保证金。
139、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140、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141、索赔成立的条件:有损失,不是自己的错,提交索赔意向。提意向后28天内提交索赔文件资料(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证件部分)
旁站、计量核实24小时;紧急安全措施48小时报发包总监;计量、支付申请、开工7天;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换项目经理、质量缺陷责任期、最终结清付款、进度付款申请14天;竣工结算
验收申请复核、竣工结算款支付、索赔28天;工程接受证书56天付款。
142、施工企业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应书面通知监理机构。
143、项目经理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和总监取得联系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提交书面报告。
144、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对发包人核实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在收到书面意见后,7天内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145、发包人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逾期,承包人在第8天起暂停施工。
146、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147、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有感资料。逾期视为不存在调减请求。发(承)包人在收到调减报告后14天内核实,逾期视为认可请求。 148、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149、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14天内,发包人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还给承包人。
150、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清款。
15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付款。 152、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变更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15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进行复核,
逾期视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28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的,咨询人28天内核对。 154、约定索赔在出现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出。
155、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受书,逾期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156、承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无理由不按时支付时,从第29天起要支付分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57、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详细索赔文件和资料;干扰事件持续的,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158、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56天内,其余人员均应撤离施工现场。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及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场地。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159、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160、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等。(总监组织专监理编制,总监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161、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监理规划;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编制,报总监审批)
16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