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意见》落实情况报告15-9-22
舟山广安骨伤医院
关于《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 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意见》(浙公通字[2014]6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进行了认真贯彻执行,围绕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这一主题,加强组织建设,规范人防、物防和技防的系统建设,加强涉医案事件防控处置力度,切实提高了自身治安防范能力,全力维护医院良好的治安秩序。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首先是健全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医院安全保卫主体责任,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各科室的负责人为科室的安全保卫责任人,院科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承担各级责任。医院将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列入创造平安医院的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贯彻情况。医院保卫科抓监督和检查治安保卫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门卫管理、重点部分管理、巡逻值守、安全检查等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并进行细化分解,逐层、逐级、逐岗落实到人。
同时建立培训和检查制度。建立了全员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建立定期治安保卫检查制度,确保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排查处理。完善了治安保卫考核及奖惩制度,把治安保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成效与医院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把治安保卫任务纳入管理目标。
二、规范人防系统建设
首先是进一步规范保卫机构设置。我院是浙江省中医骨伤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设立单独的保卫科,保卫工作由专人负责。并与集团公司(医院是由浙江海氏集团下属单位)的保卫部、辖区公安机关形成联动机制,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保安人员人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保卫科及保卫人员配备情况报辖区公安机关备案。
其次不断强化保安人员培训。医院每年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有计划的开展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培训重点是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使保安人员掌握安全防范系统操作知识和维护技能。医院也每年开展全院性的治安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目前我院保安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比以前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再则医院也不断加强守护巡查管理。对重点区域和科室开展巡查及突发事件早期应急处置,严格门岗管理,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医院实行院领导、护士长、总务科、保卫科及临床、医技科室等多套班子的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相应的值班记录。
最后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在门诊大厅及住院病区张贴有关维护医院秩序的法规通告及安
全防范工作宣传标语。针对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治安防范教育,从而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规范物防系统建设
医院对于巡查的保卫人员配备对讲机等防护器材装备。强化安全防护设施,对于配电房、中心供氧、计算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等重点区域,安装防盗门、防护窗、保险柜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规范财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毒、麻、精”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四、规范技防系统建设
不断完善系统建设,发挥技防在构建动态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重视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了全院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设置了安全监控中心,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与管辖区的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加强重点部分监控,在门诊大厅、院区各科室内外通道、财务收费处、进出口大门、投诉调解室室内等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五、规范纠纷调处机制
首先是规范投诉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建立投诉管理责任制。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及时受理患者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其次是认真梳理化解纠纷。定期开展医疗纠纷梳理摸排,拉出清单,及时研判,做好逐件回顾、分析、应对,跟踪问题处理结果。做
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排查、及早发现矛盾纠纷,同时及时向管辖区公安部门、医调会等进行沟通汇报,以取得他们的积极配合,力争早化解、早控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涉医案事件的发生。
特此报告!
舟山广安骨伤医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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