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辛亥革命后女性社会地位变化及原因分析毕业论文
子女只是家庭、家族的成员之一,而非独立的个人,所以不允许有自己的爱情。而今自由恋爱已成社会的主流婚姻形态,却间或仍有父母为了爱情以外的因素包办子女的婚姻,并造成了一个个的婚姻悲剧。童养媳制度是男女结婚的另一种方式,童养媳出现,可能在买卖婚姻盛行之后,穷人结婚缺少钱财,便以比较少的代价娶一个未成年女子,以待成年时结为夫妇。?有时,父母在儿子尚未出生之时便把儿媳接来,叫做“插朵花儿待儿生”,这更是为了节省费用或失去劳动力,富人也可能娶童养媳。?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 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的痛苦,所以穷苦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扶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是没有爱情基础,没有自由恋爱。同时由于古代亦有一夫多妾习俗,因此男孩长大成人后亦可再娶,童养媳成人后多半并不会成为阻碍男孩长大成人后的自由结婚意志。为此童养媳普遍成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生活常态。
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我国古代礼制和法律都是只承认一夫一妻制的,唐、宋、明、清的律令都禁止有妻更娶妻,违者要判一年以上徒刑。但男子在妻之外,还可娶媵和妾,如天子、诸侯一聘可以有十二女或九女,而妻妾则不能有二夫,违者以奸论。?这种事实上的多妻婚,为家族宗嗣的延续提供了保证,但却是以牺牲妇女的社会地位为代价的。因此,夫妻之间是完全不相等的。
所以,在经济上长期依附父权的统治方面下,女性在行动自由中被控制,在劳动中的地位被忽视,在家庭关系中地位不平等,失去人生的自由。裹足便是鲜明的例子,使女性身心受到摧残。由此可见,女性在历史地位偏低,从人身到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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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中国女性一直被禁锢着。
二、辛亥革命后女性社会地位
辛亥革命后,人们思想从封闭逐渐走向开放。女性开始接受教育,为自己的自由而斗争,不再束胸、缠足等。使得女性地位得到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刊舆论宣传
20世纪初年女性报刊,大体围绕着资产阶级民族革命和妇女解放运动这两大中心,充分展现了女性的思想得到解放和社会地位的变化。
1.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中心
受日益高涨革命形式的熏陶,出于炽热的爱国热情和强烈的忧患意识,20世纪初女性刊物的许多文章紧紧围绕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爱国主义和反清排满思想,号召广大女性在求解放的过程中,将自身解放与民族独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斗争结合起来,鲜明体现出20世纪初先进女性为自己的社会地位提高不断努力。
其一,倡导救亡图存,号召全国人民承担救国义务,同尽爱国天职。20世纪初年,民族危机日益深重,中华民族面临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的严重危险。面对着亡国灭种危险,觉醒的先进女性莫不焦心竭虑,忧国之将危将亡,思以挽回补救之策。她们非常重视报刊的宣传作用,报刊看成是传播民主革命思想、激发爱国热情、宣传男女平等思想、启迪妇女思想觉悟的最佳舆论工具。她们注意利用报刊这个先进有效的媒介,表达自己的意愿要求。呼吁广大女性积极参加反帝爱国运动中去。《女子世界》大力宣传救亡图存的爱国思想,指出当时中国已到了存亡断绝的危急关头,“什么俄罗斯、英吉利、德意志等国,个个都似出林之虎,张牙伸爪,扑将过来,将千年昏醉的睡狮乱咬,弄得个鲜血直淋??气息止存一线”。号召妇女们担负起国民应尽的责任,诸如“天下兴亡,匹妇有责”;“不尽义务,焉得权利”等等,更屡见于女子刊物中。?毫无疑问,这些宣传,对推动妇女投身于爱国救亡运动和辛亥革命运动曾起过一定作用。
其二,抨击满清政府的腐朽统治。《女子世界》发表了大量文章,深刻揭露满清皇朝腐朽统治是中国民愚财尽的根源。“积今百年来,惟兹亡国于遗,呻吟婉转于异族铁蹄之下,日受种种束缚、种种贱戮、种种剥削,至此而民愚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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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矣”。?批评的锋芒,直指满清残暴统治和政治压迫,以及对人们思想的束缚。1907年上海《女子世界》发表文章说:“露国政府之横暴,为世界冠。露国民党之坚韧,亦为世界冠,以弹丸血肉相交换相搏者十余年,至去岁之冬,政府始稍稍让步,而颁钦定宪法焉!顾犹日挟其独裁专制之手段,立于宪法之后,而蹂躏民权,至往岁随解散议会之举,而革命之机熟矣!露民从此役以后,知对政府之和平解决,无以绝望。”?号召四万万同胞为推翻清王朝共同战斗。这些宣传为辛亥革命起义的武装行动打下了思想基础,女性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积极倡导女性自我解放
20世纪女子刊物还无情鞭挞了封建礼教带给妇女们种种束缚,高声呼喊着解放妇女的主旨,积极倡导女性争取自由、恢复女权。
她们最先对束缚和摧残女性的传统性别伦理及各种陈规陋习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批判。“三从四德”是男权社会专门用来束缚女性性别伦理,剥夺了女性自身发展的权利,使广大女性丧失了道德的主体地位。对此,《女报》给予犀利的抨击,指出“天之生人,既赋予以知识,即于之以权利”,?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陈腐教条,女子刊物也进行了猛烈抨击,指出此钟谬说不过是“使女子沦为男的奴隶和玩物”,文章反问道:“如果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么中国历史上出现了许多有权有德的女子,例如被后人称为圣女的邑姜,又作何解释
21呢?”○这些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控诉包含着极大的义愤和不平,反映了广大被压
迫女性的呼声,集中的展示这一时代知识分子群体所具有的活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然后,在揭露和批评传统性别伦理束缚和摧残女性的基础上,20世纪初女性刊物还积极鼓吹男女平等。她们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宣布:“同是为人,同受天
22赋人权利,而尔独放弃之。凡放弃自由者,必与侵人自由者同罪。”○有的以生
动的语言表达对自由平等权利向往与憧憬:“今日女子所目而染,口而祝心而醉,梦而求者,非曰自由,则曰平等。夫自由云何?无压制之主义也。平等曰何?无
23偏重之主义也”○凡此种种都集中反映了当时女性争自由、复女权的强烈愿望,
标志着压抑数千年的中国女性权利意识的苏醒。
除了从总体上鞭挞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束缚与禁锢外,20世纪初年的女性刊物还对缠足恶俗、传统婚姻陋习等恶风陋习进行了猛烈抨击,鲜明提出了废禁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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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废止纳妾、禁止早聘早婚,实行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及改良婚丧嫁娶陋习的主张。这些主张,反映了渴求获得自由幸福的妇女的共同意愿,女性报刊舆论宣传,极大启迪广大妇女的觉悟,这种尝试是前所未有的。它标志着女性自救意识日趋成熟。
(二)婚姻制度改革
在封建社会中婚姻专制制度,一夫多妻是对女性极为不平等待遇,而为了获得婚姻自由,是广大女性以及近代人士孜孜以求的目标。很多青年为此付出过血的代价。近代婚姻制度得到了一定改革,以法律权威肯定了这一成果。其中最关键之处在于,自由恋爱和新式婚姻取代了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承认婚姻是“体现个人自由的契约行为”。将“双方合意”确定她们婚姻的基础,虽然也要询问父母的意见,但双方自己的主观意愿才是首位。同时,规定双方有对等的离婚权,这些基本体现了婚姻作为法律行为的自主性。
辛亥革命以后,社会风气大开,新式婚制逐步流行开来。虽然民国的婚礼是对清代的延续,在农村,仪式的程序还十分繁琐,但是与晚清相比,经过辛亥革命的冲击,婚俗的变迁还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婚礼程序由复杂到简单。中国自古以来对婚姻就非常重视。旧式婚俗程序很多,规范了极为繁琐的“六礼”,作为婚礼必须经过的程序。○民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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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知识分子对旧式婚礼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婚礼形式上趋于简单,花费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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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了很多。“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行结婚者,此亦嫁娶从俭之好现象也。”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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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趋于简朴,摒弃了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生活观念趋于文明、科学、合理的具体表现,大大增强了婚礼的社会化,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
第二,提倡一夫一妻制。中国有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封建家族宗族制度和男尊女卑的伦理道德下,女子婚姻权利一再被剥夺,在封建社会里,一夫多妻(妾)制是旧式婚姻必然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两极分化和阶级制度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这种陋俗存在了几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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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违反了男女平等思想。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和民国的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律上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纳妾已不为民国法律所保护,并且随着妇女解放的呼声高涨,纳妾旧俗日益遭到人们的抨击。民国以后,纳妾现象在较开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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